索 引 号 346335369/2019-00006
发布机构 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9-04-25
标 题 关于印发《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清洗消毒行为,特制定《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时 效

关于印发《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9-04-25[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关于印发《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清洗消毒行为,特制定《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报表请于5月8日前报县局餐饮科,联系人吴冰,灌云餐饮监管群QQ号:297315473,联系电话:88864822

    

 

               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417


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具清洗消毒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清洗消毒行为,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经我局研究,特制定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点整治、全面规范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对餐饮具消毒的监督管理,督促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餐饮具消毒及使用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

二、工作原则

按照“积极倡导物理消毒、鼓励使用集中消毒、规范运用化学消毒”的原则,依据《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定,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各项要求,有序推进专项整治。

三、整治内容

针对当前餐饮服务单位清洗消毒制度不完善不落实、购进使用和储存的集中消毒及一次性餐饮具不符合要求、清洗消毒设施设备严重不足、包厢洗消“一盆水、一块布”、消毒柜成为摆设、清洗消毒设施不能定期清洁维护、餐饮具抽检不合格率较高等突出问题,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专项检查和治理整顿:

(一)辖区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旅游景区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清洗消毒制度是否建立完善;所使用餐饮具的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数量和尺寸是否能满足需要;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是否专用、数量是否充足、有无明显标识;自动清洗消毒设备上是否有温度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

(二)餐饮服务单位所使用的集中消毒和一次性餐饮具的产品包装和标签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是否对购入使用的消毒餐具建立索证索票及进货验收制度并落实到位可追溯等。

(三)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是否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洗碗机、消毒蒸车、消毒柜、保洁柜、消毒筷子机等各类洗消和保洁设备是否运转正常并定期清洁维护;清洗消毒记录是否到位等。

四、整治措施

()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和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必须设置专用且构造符合操作规范的餐饮具清洗消毒间,上下水通畅,并应采用物理消毒。清洗消毒间应至少设2个专用清洗水池并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应配置自动清洗消毒设备、洗碗机、消毒蒸车或立式双开门消毒柜等;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饮具的保洁设施,标识明显,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包厢应上下水通畅,至少设1个清洗水池,包厢内杯饮具不出包厢进行清洗,每间包厢内必须设置至少一台消毒保洁柜,消毒后的杯饮具要自然滤干、烘干存放在保洁柜中,不得使用抹布、餐巾擦干,待开餐前半小时再次消毒趁热摆台;大厅就餐场所必须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餐饮具消毒和保洁设施并按要求使用。

(二)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必须设置专用且构造符合操作规范的餐饮具清洗消毒间,上下水通畅,应以物理消毒为主,化学消毒为辅,尽可能减少化学消毒。清洗消毒间应至少设3个专用清洗消毒水池并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宜配置自动清洗消毒设备、洗碗机、消毒蒸车或立式双开门消毒柜等;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饮具的保洁设施,标识明显,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包厢内及就餐大厅杯饮具应在专门区域清洗,每间包厢内必须设置至少一台消毒保洁柜,消毒后的杯饮具要自然滤干、烘干存放在保洁柜中,不得使用抹布、餐巾擦干,待开餐前半小时再次消毒趁热摆台。大厅就餐场所必须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餐饮具消毒和保洁设施并按要求使用。

(三)中型餐馆,快餐店,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5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应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区域,上下水通畅,应以物理消毒为主,化学消毒为辅。采用物理消毒的,应至少设2个专用清洗水池并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应配置自动清洗消毒设备、洗碗机、消毒蒸车或立式双开门消毒柜等;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饮具的保洁设施,标识明显,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至少设3个专用清洗水池并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消毒水池内壁应有水面高度标志线;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饮具的保洁设施,标识明显,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包厢内及就餐大厅杯饮具应在专门区域清洗,大厅就餐场所必须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餐饮具消毒和保洁设施并按要求使用。

(四)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供餐人数5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应设置相对独立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区域,上下水要通畅,提倡物理消毒方式。采用物理消毒的,应设专用清洗水池,配置满足需要的消毒柜和密闭式餐饮具保洁设施并按要求使用。采用化学消毒的,应设专用清洗水池和消毒水池或满足需要的消毒桶具等,并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应配置满足需要的密闭式餐饮具保洁设备并按要求使用。包厢及就餐场所杯饮具应配置满足需要的消毒及保洁设备。

(五)不具备上述清洗消毒和保洁条件的,不得自行清洗、消毒餐饮具,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集中式消毒餐饮具或合格的一次性餐饮具。集中式消毒餐饮具或一次性餐饮具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未使用时不得拆损包装,保证公共餐饮具不受二次污染;使用集中式消毒餐饮具或一次性餐饮具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当设置专间(区)存放未使用的集中消毒餐饮具或一次性餐饮具。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5月10日,分阶段实施:

(一)自查整改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各分局组织对辖区内自行消毒或或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对不合格的企业依法处理,停业整改,对于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餐饮单位进行严格处罚。

(二)监督检查阶段。4月22日至4月30日,启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检查方案。重点检查各分局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履行职责情况,并抽查部分餐饮单位。对排查整治不认真、监管责任不落实、案件查处不到位的,将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总结阶段。5月8日前各分局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县局餐饮科。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局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重点任务,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大力推进专项整治。

(二)强化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完善信息通报和案件协查机制,充分利用有效的社会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严格执法,加大力度。要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经营者自履意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严格按照规定抓好餐饮具消毒、保洁工作的落实,对不按规定落实的经营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附件:

1.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工作报表

 

 

 

附件1

 

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具清洗消毒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 王铁挺

 

副组长: 陈学响  

 

成  : 唐道华  颜海松  程广同  曹兆虎  

 

江    单尚兵  张步洪      

 

张家浪  张建伟

 

 

 

 

 

 

 

 

 

附件2

 

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工作报表

 

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1

检查自行消毒餐饮单位(家)

 

2

检查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或一次性餐饮具餐饮单位(家)

 

3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4

检查发现问题单位数

 

5

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份数

 

6

进行行政处罚单位数

 

7

下达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填表人:           审核人: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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