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46335369/2019-00011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9-06-26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2019年是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奋战之年,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策部署,按照《灌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规划(2018-2020年)》总体安排及我局具体职责,现成立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创建工作任务、重点项目进行分解,请各相关科室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进度及网上申报要求推进重点项目,认真谋划活动方案,建立工作责任体系,并做好文字、影音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各相关分局对照点位打造标准,分组包干、划定责任网格,全面排查整治,营造创建氛围。 | ||
时 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9-06-26[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文明城市
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创建分局、相关科室:
2019年是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奋战之年,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策部署,按照《灌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规划(2018-2020年)》总体安排及我局具体职责,现成立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创建工作任务、重点项目进行分解,请各相关科室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进度及网上申报要求推进重点项目,认真谋划活动方案,建立工作责任体系,并做好文字、影音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各相关分局对照点位打造标准,分组包干、划定责任网格,全面排查整治,营造创建氛围。
附件:1.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
3.市场监督管理局负面清单
4. 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项目推进表
5. 涉及市场监管局点位打造具体标准
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9日
附件1
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国文明城市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协调、督查和指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铁挺
常务副组长:潘志宏
副 组 长:陈学响 掌旭东 杨 刚
李 伟 刘 祥 吴德标
成 员:唐道华 颜海松 张步洪 苏婷婷
徐开学 黄旅昌 张建伟 于运洋
房善凤 祝 磊 陈 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及后勤保障,苏婷婷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开学、房善凤、张建伟兼任副主任;各分局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成立分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分工负责制,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楚、责任到人、扎实推进,高质高效地开展好各项创建工作。
附件2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类型 |
指标名称 |
测评内容 |
标准要求 |
责任领导 |
责任单位 |
1 |
共性任务 |
|
广泛发动干群;营造优美环境;造浓宣传氛围;文明诚信服务;参加志愿服务。 |
1.全面动员干部群众,统一思想,坚定目标,凝聚力量,积极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积极参与挂钩社区(村)联动共建。 2.认真做好本单位环境洁化、序化、绿化、亮化和美化工作,保持内外环境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周边环境和谐美观。 3.利用网站首页、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阵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单位外墙50%以上设置张贴文明市民公约、“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和关爱未成年人等公益广告。 4. 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窗口行业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5. 在“志愿江苏”平台注册志愿服务队,组织开展文明交通、专业志愿服务等活动,参加人数达单位总人数的80%以上,每月人均志愿服务活动时长达2小时以上。 |
潘志宏 |
办公室 |
2 |
网上 申报 |
政务行为规范 |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监管执法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
说明本县提高监管执法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说明报告,800字左右)。 |
掌旭东 |
市场科 |
3 |
诚信建设制度化 |
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和省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在重点领域建立起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 |
说明重点领域(不少于3个)推动自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开展本行业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征集的情况(说明报告, 500字)。 |
掌旭东 |
市场科 |
|
4 |
诚信建设制度化 |
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我省《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和我省《关于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 |
说明本县市场监管牵头实施守信联合激励或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举措(说明报告,报告300字)。 |
掌旭东 |
市场科 |
|
5 |
网上申报 |
诚信建设制度化 |
利用重要节点开展诚信教育活动。 |
提供本县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全国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开展诚信教育活动的图片资料(每个重要节点报送活动图片不少于2张,每张图片需注明活动时间、主办单位、活动主题)。 |
各相关 分管领导 |
消保科 质量科 食品科 特设科 |
6 |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
1)落实《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完善公益广告宣传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
提供反映本县落实《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正式发文。 |
掌旭东 |
市场科 |
|
7 |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
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建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 |
提供本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列举本县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说明报告)。 |
刘祥 |
消保科 |
|
8 |
食品安全监管 |
食品经营单位和农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和问题药品及时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8%。 |
①列举本县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具体措施(说明报告)。 ②省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对本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作出评价(正式发文)。 |
陈学响 掌旭东 |
食品科 药械科 |
|
9 |
加强文化培育 |
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行动,开展文明餐桌活动。 |
宾馆饭店、小餐饮店:有“节俭养德”或“文明餐桌”或“光盘行动”的温馨提示。 |
陈学响 |
餐饮科 |
|
10 |
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常态化、效果实。 |
提供本地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工作安排和情况。 |
上传本县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方案或通知等(规范文件)和相关情况(说明报告)。 |
陈学响 |
食品科 餐饮科 |
|
11 |
点位打造 |
|
1.宾馆酒店;2.商场超市;3.农贸市场;4.小餐饮店;5.商业大街 |
具体要求及标准见附件3。 |
潘志宏 陈学响 掌旭东 |
市场科 伊山分局 开发区分局 东王集分局 |
附件3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面清单
项目 |
惩戒办法 |
分管领导 |
责任科室 |
6.发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案件或重大消费安全事件 |
罚扣当年测评成绩2分。 |
刘祥 |
消保科 |
8.发生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事件 |
罚扣当年测评成绩2分。 |
刘祥 |
知识产权科 |
9.存在集中性、区域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窝点或市场 |
罚扣当年测评成绩2分。 |
掌旭东 |
市场科 |
11.发生重大走私贩私案件或存在窝藏和集中销售走私物品的窝点和市场 |
罚扣当年测评成绩2分。 |
掌旭东 |
市场科 |
16.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农产品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
非评选年发生的,罚扣当年测评成绩3分,已获得江苏省文明城市称号的停止资格1年。评选年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 |
陈学响 |
食品科 |
掌旭东 |
药械科 |
附件4
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项目推进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推进措施 |
时间要求 |
分管领导 |
责任科室 |
18 |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
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公布举报电话,形成对发布虚假广告者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 |
3月 |
掌旭东 |
市场科 |
59 |
文明餐桌宣传月 |
举行文明餐桌签名活动,营造文明就餐,光盘行动的宣传氛围 |
6月 |
陈学响 |
餐饮科 |
76 |
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
整治集贸市场的内环境,营造干净的购物环境,评比公布 |
7月 |
掌旭东 |
市场科 |
95 |
网红小餐饮店投票 |
制度活动方案,网络票选消费者喜爱的小餐饮店 |
9月 |
陈学响 |
餐饮科 |
105 |
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
整治集贸市场的服务环境,营造文明的购物氛围,评比公布 |
10月 |
掌旭东 |
市场科 |
126 |
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 |
制定下发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方案。 采取有效措施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电视、报纸、市级以上网站,宣传报道一季度至少一次。 |
长期 |
陈学响 |
食品科 餐饮科 |
附件5
涉及市场监管局点位打造具体标准
一、宾馆酒店(星级以下及快捷酒店)点位打造标准
1. 主要出入口、大堂门厅、电梯等显著位置刊播公益广告,内容包括:(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2)倡导绿色生活、诚信经营、保护资源环境、厉行勤俭节约等“讲文明树新风”;(3)“灌云新时期市民文明公约”;(4)关爱未成年人等;电子显示屏、LED显示屏的刊播公益广告内容50%以上、40秒内看到;公益广告设置精致美观,与宾馆酒店环境相协调,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
备注:步行100米,不少于5处为符合。
2. 通过刊播公益广告,发放行李标签、提示卡等多种形式进行“文明旅游”温馨提示;
3. 在大厅、自助餐厅、包厢等位置通过招贴画、座卡等设置“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光盘行动”等相关内容提示;
4. 公共设施完好,主要出入口、电梯等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有符合标准的物防、人防、技防、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内,无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5. 显著位置设置公共卫生间指示牌;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散落烟蒂、乱涂乱画现象,无明显异味,水电开关、洗手池、冲水设施无损坏,有节约提示;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无障碍卫生间标识、导向清晰明确;
6. 公共区域有明显禁烟标识,禁烟区(专设的吸烟区以外的区域)没有吸烟现象;
备注:禁烟区放置烟灰缸视为不符合;有烟蒂视为不符合。
7. 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备注:在服务台询问餐厅或卫生间位置,观察服务人员态度,积极回应,并指出餐厅或卫生间具体方位为符合;态度消极,不回应问题,甚至有粗鲁言辞,为不符合。
8. 显著位置有行业规范展示(或服务承诺);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相关投诉处理流程的公示和说明,显著位置设置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并及时做好投诉处理和记录;
备注:查阅投诉处理记录是否及时更新反馈,记录真实可信。
9. 周边机动车、非机动车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无机动车违停、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
10. 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地面无纸屑、烟蒂、痰迹,无随地吐痰现象;
11. 周边无黑臭水体;
12. 无其他不文明现象。
二、小餐饮店点位打造标准
1. 店铺门头LED显示屏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内容占50%,40秒内看到;
2. 显著位置用招贴画、桌卡提示牌等形式突出“节俭养德”“文明餐桌”“诚信经营”等公益宣传;
3. 店外车辆线内有序停放;
4. 门前及店内无乱扔垃圾现象,地面无纸屑、烟蒂痰迹,无随地吐痰现象;
5. 门前无污水乱泼、无明显油渍污垢,周边无黑臭水体;
6. 无乱排油烟、露天烧烤现象;
7. 店内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8. 店内厕所干净整洁,无明显异味,冲水设施完好;
9. 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公示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等相关从业证件;
10. 落实公共用品、餐具消毒制度,有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记录;无乱堆杂物现象,食品摆放、经营环境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11. 不出售过期、变质、劣质食品;
12. 明码标价,提醒餐饮顾客节俭点单;
13. 无其他不文明现象。
三、农贸(集贸)市场点位打造标准
1. 主要出入口、主要营业区域等显著位置刊播公益广告,内容包括:(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倡导诚信经营、绿色生活、勤俭节约等“讲文明树新风”;(3)“灌云新时期市民文明公约”;(4)关爱未成年人等;公益广告精致美观,与市场环境相协调,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文明经营户、诚信经营户亮牌展示;
备注:进入市场步行100米,看到5处以上公益宣传为符合,其中诚信经营至少2处。
2. 市场显著位置张挂市容环卫责任状,市容环卫责任制有效落实;市场内外垃圾及时清运,环境卫生整洁;规范设置分类垃圾箱,垃圾箱体无污损,无外溢;市场内外地面无积水,周边无黑臭水体;通道、摊位内外无纸屑、烟蒂、菜叶等散落垃圾;市场墙体、窗户无污损;市场内外无乱张贴、乱涂写小广告现象;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现象;
备注:有3个以上垃圾为不符合;重点查看生禽宰杀和水产销售区域卫生情况。
3. 公共厕所设施(含无障碍设施)完好,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4.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消防栓、灭火器、软管卷盘齐全,在有效期内);无乱停放车辆或堆积杂物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逃生导向标识清晰、规范;(备注:以上内容同时达标为符合,其他为不符合。)
5. 划行归市,柜台、摊位摆放整齐有序,无占道经营现象;功能分区合理,设置校称处并进行提示;过道、摊位周边无乱堆放;
6. 有禁烟标识,禁烟区域无吸烟现象;
7. 无销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现象;
8. 商户证照齐全,市场内出售熟食需有健康证与《食品经营许可证》;
9. 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强买强卖、欺诈宰客现象;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备注:随机挑选1个摊位或市场管理人员,询问卫生间位置,积极回应并指出具体方位为符合;态度消极,不回应问题,甚至有粗鲁言辞为不符合。
10. 显著位置公布投诉电话,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相关投诉处理流程的公示和说明;(备注:查阅投诉处理记录是否及时更新反馈,记录真实可信。)
11. 市场内外机动车、非机动车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无机动车违停、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
12. 无遛狗不牵绳现象,地面无动物粪便;
13. 无损坏公共设施、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14. 无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15.无其他不文明现象。
四、商场超市(苏果 苏宁 利群 五星 百瑞 振大)点位打造标准
1. 在商超内外墙体、主要进出口、总服务台、楼层服务台、收款处、楼梯、电梯、广告位等显著位置刊播公益广告,内容包括:(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主题;(2)倡导诚信经营、绿色生活“讲文明树新风”;(3)关爱未成年人;(4)“灌云新时期市民文明公约”等,其中诚信宣传位于显著位置;电子显示屏、LED显示屏的刊播公益广告内容50%、40秒内看到;公益广告精致美观,与商超环境相协调,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商超内设置相应的文明提示,文明经营户、诚信经营户亮牌展示;
备注:室内以间隔20米为1处;公益宣传各楼层均衡设置,步行200米或环行一周,至少看到6处为符合。
2. 商品明码标价,无销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现象;商户证照齐全,市场内出售熟食需有健康证与《食品经营许可证》;
备注:食品重点抽查肉制品、乳制品、调味品。
3. 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强买强卖、欺诈宰客现象;
备注:随机挑选1个商户或商超管理人员,询问卫生间位置,积极回应并指出具体方位为符合;态度消极,不回应问题,甚至有粗鲁言辞为不符合。
4. 显著位置有行业规范展示,并融入3个以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词;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相关投诉处理流程的公示和说明,显著位置设置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并及时做好投诉处理和记录。
备注:查阅投诉处理记录是否及时更新反馈,记录真实可信。
5. 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消防设施符合标准(消防栓、灭火器、软管卷盘齐全,在有效期内);无乱停放车辆或堆积杂物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逃生导向标识清晰、规范;
备注:以上内容同时达标为符合,其他为不符合。
6. 显著位置张挂市容环卫责任状,市容环卫责任制有效落实;内外环境干净整洁,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现象,无痰迹残留;地面无纸屑、烟蒂、塑料袋等散落垃圾;
7. 商超公共卫生间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公共卫生间内保洁及时,无散落烟蒂、乱涂乱画现象,无明显异味,水电开关、洗手池、冲水设施无损坏,有节约提示;显著位置设置无障碍标识,设置“母婴室”(第三卫生间),无障碍设施完善,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无障碍卫生间标识、导向清晰明确;
备注:商超内外未设置公共卫生间或未看到公共卫生间指示牌的,此项为不符合。
8. 主要进出通道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停车场设有残疾人专用停车位,无被占用情况;
9. 商超周边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无机动车违停、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
10. 显著位置有禁烟标识,禁烟区域无吸烟现象;
11. 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12. 无损坏公共设施、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13. 无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14. 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安保环卫人员友善对待顾客,耐心热情回答询问;
15. 无其他不文明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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