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46335369/2018-00004
发布机构 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8-06-25
标 题 关于印发《灌云县2018年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考试餐饮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切实加强灌云县2018年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考试期间餐饮安全监管工作,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特制定《灌云县2018年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考试餐饮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时 效

关于印发《灌云县2018年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考试餐饮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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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灌云市监〔201866

 

 

 

关于印发《灌云县2018年高中段学校

招生文化考试餐饮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考试餐饮接待服务单位:

为切实加强灌云县2018年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考试期间餐饮安全监管工作,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特制定《灌云县2018年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考试餐饮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附件:

1.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考试餐饮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考试餐饮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3.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考试餐饮安全监管人员安排表

4.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考试禁用、慎用食品类别(品种)名单

5.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考试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考试餐饮安全责任书

 

 

 

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612

 

 

 

 

 

 

 

 

 

 

 

 

 

 

附件1

 

灌云县2018年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考试

餐饮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王铁挺 

副组长:程志军   

  :张建伟  房善凤  唐道华  王道勇 

张步洪   

 

 

 

 

       

 

 

 

 

 

 

 

 

附件2

 

灌云县2018年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考试餐饮安全

监管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灌云县2018年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考试期间餐饮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考试餐饮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考试期间餐饮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强监管,落实责任

(一)全面检查。餐饮监管人员加强对承担接待任务的餐饮单位实施餐饮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配合城管部门对食品、餐饮流动经营行为进行管理,加大对县城区各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江苏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全项目自查记录表》开展自查,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责令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采取整改措施;如仍达不到要求的,及时上报考试卫生防疫办公室(联系人:黄文卓,联系电话:13961353368),对检查中发现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驻点监管。相关分局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与承担接待任务的餐饮服务单位签订餐饮安全责任书。在2018614日前(具体考试时间为6141516三日)做到餐饮监管人员、措施、制度和责任全部到位,派驻餐饮安全监督员,对餐饮服务实施全过程监督,督促餐饮接待服务单位严格对照《禁用、慎用食品类别(品种)名单》,对菜单内容进行审核把关,重点检查进货查验记录是否齐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培训合格证明是否齐全、库房内有无未经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入库的食品,有无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餐饮具消毒清洗流程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留样等。餐饮接待服务单位应根据重大活动餐饮安全监管工作相关要求,做好自查及整改工作。

(三)总结上报。餐饮监管任务结束后,餐饮监管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食品安全监管活动图片(内容、拍摄时间、地点、像素1-2Mb)、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总结、《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手册》上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食品监管科。

三、强化应急,迅速反应

落实好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值班、报告、处理制度,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件的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确保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3

灌云县2018年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考试餐饮安全监管人员安排表

 

餐饮食宿点

餐饮安全

监督员

联系电话

餐饮食宿点

餐饮安全

监督员

联系电话

初级中学

张成国

18961361038

城西分校

刘春明

18961361133

张建伟

18961361077

徐晓红

13347868590

清泉宾馆

殷少东

13805121012

新世界大酒店

王开亮

18961361060

于运洋

15061395199

张加兵

18961361119

益海学校

李德亮

18961360985

清和园宾馆

 

13905120840

谢兆生

18961361118

潘成明

18961360951

灌云一中

 

18961360925

鸿成食府

李德华

18961361040

赵丙刚

13815663322

黄旅昌

18961360980

灌云高中

夏德斌

18961361062

实验中学

 

18961361091

张卫国

18112189722

 

13675267695

 

 

 

华英外国语

陈和平

18961361101

东圆大酒店

唐祖洲

18112189609

成跃新

18961361166

宋志明

15951492899

新星中学

 

18961361126

中英文学校

 

13605136168

黄志刚

18961361135

井华军

18961361156

远扬学校

杜庆本

18961361059

南师附中

 

18961361088

 

15062924316

侯敬喜

18961361096

 

附件4

 

灌云县2018年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考试禁用、慎用食品类别(品种)名单

 

灌云县2018年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考试期间,承担接待任务的餐饮服务单位,除《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外,还必须注意以下要求:

一、禁止食用(使用)的食品(原料)类别(品种)名单

1、非本单位加工的直接入口食品,如熟卤菜、凉拌菜、蛋糕、烧饼油条等。

2、直接入口的生海产品、水产品,包括海蜇、海带、海产贝类、深海鱼、虾、蟹及其炝制、酱制、腌制、冰制品。

3、已死的甲鱼、黄鳝、虾、蟹等加工原料。

4、生的围边菜、雕花菜、塑胶雕花围边、剩余饭菜。

5、硝酸盐、亚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

6、河豚鱼、鲐鱼、青条鱼、金枪鱼、毛蚶、织纹螺、荔枝螺、泥螺、狗肝、鲨鱼肝、青鱼胆、野生蘑菇、杏仁、枇杷仁、木薯、发芽马铃薯、牲畜甲状腺及其它不明动物的器官、组织和腺体。

7、未经许可的各类药膳。

二、慎重食用、使用的食品(原料)类别(品种)名单

1、需强调烧熟、煮透的:

四季豆、扁豆、白果、豆浆、鲜黄花菜、较大的肉、肉元以及整鸡、整鸭、整鹅。

2、需强调洗净或消毒的:

新鲜叶菜、水果、果盘、盘花、点送菜号夹等。

3、需注意存放温度和存放时间的:熟肉制品、凉拌菜、色拉及制品、鲜奶制品、鲜奶油裱画食品、改刀装盘食品、生鲜啤酒、鲜榨果汁。

4、需特别注意防止加工过程工具、用具、操作人员手交叉污染的生家禽及其内脏、鲜蛋、海产品、水产品。

 

附件5

 

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高中段学校招生

文化考试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期间餐饮安全重点监管区域餐饮服务单位食物中毒事件,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活动期间各相关科室职责及分工明确如下:   

一、基本原则 

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考试期间餐饮安全重点监管区域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实施全程预防、全程控制,科学决策、依法应急,及时反应、快速行动的原则。餐饮安全重点监管区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和查处,县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应急处置机构    

应急处置机构领导小组    

  :程志军 

副组长:    

  :苏婷婷  张家浪  唐道华  杨新来

王道勇  张步洪      房善凤   

徐开学  黄旅昌  张建伟

应急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监管科。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兼预警信息处理组)、案件查处组、可疑食品排查组、现场秩序维护救护组和后勤保障组等工作小组,根据下列职能具体负责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应急处置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研究决定启动、解除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各工作小组应急处置方案的实施;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和处置情况。

组长负责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理的全局指挥、决策和对外协调工作;

副组长负责联系县疾控中心,对食品安全事件进行卫生学调查和处置;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兼预警信息处理组),由食品安全监管科牵头,餐饮食品监管科、市场规范监管科、办公室参加。具体负责收集、汇总、上报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信息;提出启动、停止(解除)相应等级的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建议;组织、协调、监督各分局落实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善后、总结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职能小组分工:

案件查处组,由执法大队牵头开展。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违法行为场所和行为人实施检查;调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和现状;责令停止可能进一步扩大危害后果的有关经营行为;组织执法人员对可疑食品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并妥善保管,提取样品送检;对染疫、有毒有害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物品做好登记收缴或销毁处理;收集相关证据,做好案件查处或案件的移交;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可疑食品排查组,由食品安全监管科牵头,餐饮食品监管科、市场规范监管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参加。具体负责可疑食品的排查和销售去向的调查等工作;对发生事件的单位和相关食品实施实时监控;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场秩序维护救护组,由政策法规科牵头,办公室参加。负责协助地方政府、公安等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维持好现场秩序,做好现场救援和有关解释、宣传、调解、劝导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牵头开展。负责做好领导小组和各工作小组食品安全事件处置过程中的车辆、办公设备、计算机网络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追究组,由督查办牵头开展。负责对疑似因不能正确履行公务而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对查证确实存在渎职、失职行为的报请局党委追究其党政纪责任。对于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考试期间餐饮安全重点监管区域食物中毒事件涉及应急响应、报告、控制措施等相关事项,应严格遵照《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附件6

 

灌云县2018年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考试

餐饮安全责任书

 

为保证灌云县2018年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考试期间餐饮安全,防止食物中毒等公共餐饮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单位

灌云县2018年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考试餐饮接待服务单位                                  

二、责任要求

责任单位应当严格、认真地执行以下餐饮安全要求,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等公共食品安全事件。

(一)餐饮安全监管要求

1、建立健全餐饮安全管理组织。由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负责,指定专人落实各项餐饮安全监管措施,明确职责。

2、制定餐饮安全操作规程和保障方案,并将食谱报县市场管理局派驻餐饮安全监督人员进行审核,经过批准后方可实施。食谱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3、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厨房、餐厅实行封闭管理,除工作人员和监督管理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每次用餐,餐厅须在用餐前5分钟开放,其余时间关闭。

4、餐厅、厨房等与餐饮安全相关地点必须无条件接受餐饮安全监督人员的监督指导,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妨碍餐饮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二)餐饮安全管理要求

1、接待单位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餐饮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不符合餐饮食品经营条件的,不得提供餐饮服务。

2、食品贮存、加工、烹调条件和公共场所卫生设施及环境等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

3、采购食用油、肉制品等食品原料须向供货方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或者购货凭证,入库前进行验收并记录;采购定型包装食品、用品须认清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得使用三无、过期变质或已开封食品、用品。为保证食品新鲜,所有食品当日采购当日使用;隔夜饭菜不得留到第二天供应。

4、不得供应生炝水产品、凉拌菜、卤菜、冷冻饮品、冷食、豆浆等高危食品。

5、有独立的粗加工场所,蔬菜、肉类、水产品分别有单独的清洗池;禽蛋在使用前须对外壳进行清洗消毒;食品原料须用自来水洗净;食品加工须按先粗后细的顺序操作。

6、宰杀活禽、水产品区域与其他食品加工区域严格分开。

7、盛放生熟食品的容器须分开,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刷干净;餐饮用具使用前按规定洗净、消毒。

8、食品操作过程要防止交叉污染,菜肴从制作到食用不得超过2小时,并在清洁环境下保存,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须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9、所有食品须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要高于70℃

10、所有主副食品须单独留样(100克)备检,放置专用冰箱冷藏48小时并整型包装留样。

11、食品添加剂应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12、消毒、杀虫、灭鼠药品必须妥善保管,有专用场所储存,有专人保管,防止与食品混放。

13、符合其它餐饮安全规范和要求。

三、责任追究

对由于管理不严,不能认真执行餐饮安全要求,造成食物中毒公共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从严、从重、从快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印章):           餐饮安全监管部门(印章):

负责人(签名):

                                   

 

 

 

 

 

 

 

 

 

 

 

 

 

 

 

 

 

 

 

 

 

抄送:县教育局、县卫计委

 

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61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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