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8930/2017-00009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17-07-24 |
标 题 | 关于开展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检查的通知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检查的通知 | ||
时 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7-07-24[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灌人社发〔2017〕69号
关于开展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劳动所:
当前正值盛夏季节,全省各地气温普遍升高,给企业生产和职工生活带来一定影响。为切实保护高温期间职工身心健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省人社厅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夏季高温期间职工权益保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7月20日至8月20日。
二、检查范围
全县各类用人单位。加强对建筑工地、高温作业场所,特别是室外露天作业的施工企业、加工制造业、服务企业以及涉及高温作业的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三、检查内容
1.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明确防暑降温工作负责人,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用人单位是否落实高温天气期间关于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的规定;
3.用人单位是否落实关于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4.用人单位是否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是否存在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等问题;
5.用人单位是否执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情况。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劳动所要认真对本辖区内职工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并及时督促用人单位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2.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监督检查的目的、内容和意义,向用人单位和职工宣传普及《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职工权益保护相关规定,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并公布投诉举报热线电话。
3.在专项检查期间,要启动“维权绿色通道”,对劳动者举报、投诉用人单位违反防暑降温规定的,要当日受理、当日现场调查,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企业行为,对违规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劳动、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五)做好材料上报
请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劳动所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的经验并于8月18日前上报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总结(连同报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劳动监察大队)
联系单位:灌云县劳动监察支队
联 系 人:焦静、 江亮
联系电话:0518-88832429 传真: 0518-88832429
电子邮箱:gyxldjczd@163.com
附件: 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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