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8746/2017-00018 | ||
发布机构 | 南岗乡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7-06-05 |
标 题 | 南岗乡2017年夏季秸秆综禁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南岗乡2017年夏季秸秆综禁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 ||
时 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7-06-05[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南岗乡2017年夏季秸秆综禁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秸秆综禁工作文件精神和要求,强化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夏季综禁工作,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对各村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办法。
(一)组织管理(10分)
1、建立相应工作组织机构,成立综禁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2分)。
2、落实工作措施,明确阶段计划和目标任务,制定秸秆全量还田计划,落实到组、农户、地块(2分)。
3、建立村、组工作网络,地块包保到人并与相关责任人签订目标责任状,按乡党委政府要求及时召开村组干部会议(2分)。
4、成立禁烧巡查应急分队,制定应急预案,配足灭火工具,对收割、还田进行现场监督管理(2分)。
5、按时保质完成乡综禁办交办的各项工作(2分)。
(二)宣传工作(10分)
1、各村召开不少于80人的秸秆综禁工作动员大会,每天召开广播会不少于3次,悬挂标语横幅不少于120条(6分)。
2、帐篷按要求搭建到位,24小时有人值班(4分),脱岗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3、村里好的经验做法受到乡通报表扬的1次加2分;县级有关领导批示、或县级以上领导机关转发的1次加5分;被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1次加10分。
(三)秸秆全量还田(45分)
1、筹款(10分)。筹款以财政所发票作为考核依据;
2、秸秆还田(35分)。主要考核还田的及时性、质量和标准,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当日由村书记、定村干部、三套班包片领导签字确认。
(四)农机调度管理(35分)。
1、对收割机的管理须严格按照与收割机手签订的协议执行到位(15分);
2、各村须与还田作业农机手签订合同,合同复印件需报综禁办存档,村与乡按要求签订协议,并交纳保证金(20分)。
二、奖惩
(一)奖励
1、对秸秆全面禁烧、还田的村,评出一、二、三等奖和目标完成奖,予以表彰奖励。
2、对包保责任人按照缴纳保证金数额给予一定奖励。
3、对在全乡夏季秸秆综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4、对秸秆还田作业有关补助,将结合上级有关规定实行以奖代补。
(二)惩罚
1、对乡三套班成员、村固定补干部、机关包保干部实行“三位一体”捆绑包保,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统一交乡财政所、农经站管理。在考核结束后将保证金按比例返还给各包保责任人。
2、严控第一台机械。在我乡境内作业的收割机,必须确保生产年限在2012年1月之后且马力在90匹以上,配齐灭火装备,必须持准入旗进区作业,若没有粉碎抛撒装置或者不按规定标准收割,将禁止其作业并没收准入旗和保证金;在我乡境内作业的还田机械,必须确保生产年限在2012年1月之后且马力达100匹以上,且还田质量须达标准,一经发现不符标准,立刻禁止其作业,并没收保证金。
3、严惩第一把火。如被国家、省卫星遥感监测到火情,或被市、县督查发现第一把火,乡用干部进行辞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扣清保证金。对我乡境内出现全县第一个秸秆着火点(以县以上综禁办通报结果为准)的村,三套班包保领导按县级考核奖惩办法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乡机关包保干部行政记大过处分,村支部书记就地免职,村其他固定补干部撤职,三套班包片领导兼任村支部书记,村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决,扣清保证金;对全乡出现的第一个秸秆着火点的村,实行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决,扣清保证金,对乡机关包保干部扣除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并予以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责令村支部书记引咎辞职。
4、对其他出现秸秆焚烧火点的村,视情节轻重,参照上条规定进行问责处罚。
三、考核组织
考核奖惩工作由乡秸秆综禁工作指挥部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参与,组成联合考核组负责考核奖惩。
灌云县南岗乡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