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8746/2017-00041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南岗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7-07-18 |
标 题 | 关于印发村级保洁员聘用及岗位职责的通知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村级保洁员聘用及岗位职责的通知 | ||
时 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7-07-18[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关于印发村级保洁员聘用及岗位职责的通知
各村:
现将《南岗乡村级保洁员聘用及岗位职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岗乡村级保洁员聘用及岗位职责
灌云县南岗乡人民政府
2017年7月5日
附件
南岗乡村级保洁员聘用及岗位职责
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巩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改变农村环境 “脏、乱、差”的现象,营造整洁、优美、秩序良好的居住环境,经乡三套班研究,制定村级保洁员的聘用标准及岗位职责。
一:保洁员聘用标准
按照县统筹办的要求,村级保洁员实行年龄、总量控制,全乡保洁员总数不超过151名。
1、2500口人以下的村配备保洁人员3名,2500口人以上的村配备保洁人员4-5名。
2、村级保洁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超过的一律不予聘用,考虑到农村实际情况,凡是今年年满65周岁的也不予聘用。
3、乡村两级干部的近亲属不得担任村级保洁员,一经发现将予以辞退。
4、身体有残疾或者有其他疾病不能正常保洁的不予聘用,借用他人姓名充当保洁员的一经发现立刻辞退。
二、保洁员的聘用
保洁员由各行政村按照聘用标准进行上报乡统筹办审核,建立保洁员个人档案,与村签订聘用协议书,挂牌上岗。
三、保洁员的管理
村级保洁员实行乡村两级共同管理,乡由统筹办负责日常的工作督查及考核;保洁员的绩效工资与考核挂钩,对平时考核不合格的保洁员及时辞退,村级明确一名村干部(尽量是村委会主任)对保洁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
四、保洁制度
1、宣传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市容环境卫生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配合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等工作。
2、引导村居民自觉规范存放垃圾、禁止乱堆杂物、等影响村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让村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做好责任区居民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宅前屋后的卫生保洁。
4、做好村级道路、河塘、沟渠等各类垃圾的拾捡保洁,及时清除电线杆、桥栏、墙壁等物体上的乱招贴、乱涂写。
5、做好责任区内垃圾房、垃圾车辆的保洁和环卫设施的保管养护。
6、根据村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完成其它有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保洁范围
负责本辖区村内道路、公共场地清扫保洁、垃圾拾捡,沟渠塘堰保洁,房前屋后及其他有关环境卫生等内容。
六、保洁要求
1、每日逐户上门收集生活垃圾。
2、所有生活垃圾必须按规定就近倒入垃圾桶、垃圾池或垃圾房,不得暴露堆放或随意扔弃。
3、主干道路保洁每天不少于一次。。
4、劝说居民达到主动配合保洁员将生活垃圾主动倒入垃圾桶或垃圾池,不随意乱抛。
5、保洁员应文明作业,减少扰民。
6、保洁工具由保洁员各自保管,作业时必须穿着由乡统一发放的环卫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