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8957/2021-00021
发布机构 灌云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5-26
标 题 灌云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灌云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信息来源:灌云县民政局  时间:2024-05-26[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定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配合上级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地名公共服务。

(五)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协调发展。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

(十一)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管理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策法规、行政审批、档案、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科技管理、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民政信用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本部门依法行政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民政系统普法工作;承担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相关文件起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民政统计管理工作;承担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行政权力公开事项;组织开展相关对外交流合作。

(二)社会组织管理科(区划地名科)。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政策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日常监管和执法监督;开展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协助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慈善表彰和慈善宣传等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拟定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配合上级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地名公共服务。

(三)社会救助科。拟订全县相关社会救助规定、标准;组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工作;组织指导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定补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四)社会事务科。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负责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审批发放工作;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办法,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负责县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五)养老服务科(老龄工作科)。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负责全县尊老金的发放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协调发展;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拟订全县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六)儿童福利科。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收养登记、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祭奠节日有关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县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办公地址:灌云县伊山镇伊山南路462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518-88812514

负责人:郑奋翔

灌云县政府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 32072302010045号 备案号:苏ICP备06034732号   < 网站地图 >
主办:灌云县人民政府 承办: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灌云县幸福大道 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320723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