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9570/2016-00028
发布机构 龙苴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12-07
标 题 中共龙苴镇党委 龙苴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镇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六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江苏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做好全省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六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苏办发〔2016〕47号)《关于做好全市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六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时 效

中共龙苴镇党委 龙苴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镇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六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6-12-23[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江苏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我镇第十届村委会和第五届居委会将于2016年底任期届满应依法进行换届选举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委镇政府研究我镇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现在开始至十二月底结束。为确保全镇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平稳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

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全镇基层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健全村(居)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搞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有利于选好配强村(居)委会班子增强村(居)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基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密切党群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做好这件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

二、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有关要求

指导思想本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江苏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做好全省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六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苏办发〔201647号)《关于做好全市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六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连委办发〔201696号)等文件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直接普遍差额的原则真正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村(居)民服务的人选进村(居)委会提高村(居)委会建设的整体水平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有关要求

1明确候选人条件。候选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提名产生要从全体村(居)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人才进入村(居)委会班子。候选人中应当有适当的妇女人选提倡把优秀妇女代表推选为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

有下列情形的村民一般不宜推选为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

(一)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三年的;

(二)因嫖娼、吸毒、扰乱公共秩序等受到行政拘留未满三年的;

(三)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三年的;

(四)信奉邪教、搞迷信活动、参与赌博等造成恶劣影响,并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三年的。

2拓宽选人范围。对村委会成员要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推选熟悉产业发展、扶贫开发、农村建设、创业致富等工作的优秀人才。对居委会成员,要适应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需要,选拔熟悉社区公共服务、公益事业、民主管理、基层治理等工作的优秀人才。

3规范选举方式村委会换届选举可以采取有候选人的选举方式和无候选人的选举方式,条件成熟的地方,鼓励推行无候选人一次直选居委会换届选举可采用直接选举、户代表选举和居民代表选举三种方式进行,积极推进户代表选举,稳步扩大直接选举范围。

4换届时间安排。具体安排为:11月中旬召开第十一届村委会和第六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镇换届选举工作;1223-24日为全镇“法定选举日”,产生新一届村(居)委会;12月底前做好完善配套工作;镇组织检查验收,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所有村(居)委会原则上都应按期选举,对因特殊原因申请延期选举的要从严把关,严格控制延期选举的村(居)委会数量。村(居)委会因故不能按时换届选举的,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镇报县政府批准,延期换届选举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

三、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准备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村委会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选举程序、时间节点、工作标准等重点内容。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对村情复杂、组织涣散、发展滞后、管理薄弱的重点村(居)、难点村(居)要加强指导切实做到一村(居)一” “一村(居)

(二)加强宣传发动。要将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在选举前,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村(居)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熟悉选举工作的原则、方法和步骤,引导选民做好参加选举的准备;在选举期间,重点宣传村(居)委会成员推选程序、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条件、提名方式、正式候选人确定办法及投票程序,引导选民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在选举后,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教育当选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教育引导村民特别是党员积极支持配合村(居)委会开展工作引导候选人正确对待自己其他候选人和选民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标语、板报、村(居)务公开栏等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开辟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新阵地,加强换届选举的舆论宣传和法律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保证宣传效果。

(三)加强业务培训。镇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分级指导和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培训,抓好《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江苏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指导和组织换届选举的能力,帮助选举工作人员熟练掌握选举的具体程序、基本环节和工作要求,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四)强化财务审计和信访矛盾集中化解。坚持先审计再换届的原则,组织力量进行村(居)委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人民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要列入审计范围。审计结束后,及时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深入开展“信访矛盾集中化解月”活动,以村(居)委会换届为契机,加强源头预防和治理,集中化解一批村(居)信访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换届前,为换届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四、依法有序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一)村委会换届选举

村委会换届选举要严格依据《村委会组织法》《江苏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以及《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1依法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必须依法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负责主持村委会选举,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任意指定撤换。要引导党员和农民群众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或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或另行推选。

2依法进行选民登记。坚持以户籍所在地为基础,结合实际居住地的情况进行选民登记。对“村改居”型涉农社区,已经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可以探索按居民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并采用居委会选举方式组织选举;村委会虽然名称已改为社区居委会,但尚未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仍按照村委会选举方式进行选民登记并组织换届选举。扎实细致做好选民资格确认、审核、登记和公布工作,做到不重登、不漏登、不错登、及时公布。

3依法提名候选人。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产生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委派和调整。具体可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进行提名。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镇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应当具有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道德品行等提出明确要求。引导村民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等不良影响,把政治素质好、“双带”能力强、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提名为候选人提倡村党组织成员和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宜兼则兼、宜分则分,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组织宣传和教育引导村民将优秀的妇女选进村委会班子,条件具备的地方,可探索通过“设岗定位”“专职专选”等办法,提高妇女当选比例,依法实现全部村委会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委员,推动妇代会主任100%依法进入村“两委”,力争实现村委会成员中妇女当选比例较上届有新的提高。

候选人确定后要在选举日3天前张榜公布条件成熟的村可实行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选举方式进行选举村委会成员人数一般由37人组成各村委会成员人数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向全体村民公布

4依法规范换届选举竞争行为。候选人竞选人应当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组织下通过组织介绍或自我介绍等形式向选民介绍本人的有关情况及履职设想。坚决制止利用钱物或其他利益买卖选票、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和其他候选人的贿选行为

5依法组织投票选举。投票方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选举,也可以设投票站进行投票选举,对于选民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置若干投票站,采取中心会场为主、投票站为辅的方式进行,但每个投票站监票人及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所有投票箱应当于当日内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当众开封,核对票数,由监票人签字。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精心组织、积极动员选民参加选举。投票结束后,当众开启票箱,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原则上不得使用流动票箱,如遇特殊情况,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流动票箱的使用对象和行走路线,并做好全程监控。严格规范委托投票行为,被委托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被委托的选民,必须亲自参加,不得再委托

6依法确定当选人。严格按照选举村委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依法确定当选人。选举完成后,由县民政局或镇领导向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颁发省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二)居委会换届选举

居委会换届选举严格依据《居委会组织法》《民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民函〔200943号),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1依法推选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经居民会议选举产生,负责主持社区居委会选举。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不参与居委会选举的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选举委员会工作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也可另行推选

2依法进行选民登记。居委会选举的居民原则上在居住地进行登记。对人户分离、愿意参加户口所在地社区选举的居民,要尊重其自主选举的权利,但不得重复行使选举权;对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民以及在本社区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本人愿意参加本社区选举、未在户籍地参加选举的,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应予以在本社区登记。要扎实细致做好选民资格确认、审核、登记和公布工作,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及时公布

3依法推选社区居民代表(户代表)。居民代表应从本社区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中产生,可以由每3050户推选1人,也可由各居民小组按法定名额推选产生,居民代表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0人。户代表的确定以实际家庭关系为准,由每户推选1人。

4依法提名和确定候选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可以先由个人自愿报名、选民提名,再由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居民会议或各居民小组会议正式推选产生。居委会成员人数一般由59人组成,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选举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及时公布。

5依法组织投票选举。居委会选举可采取直接选举、户代表选举和居民代表选举三种方式。要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自主表达选举意愿。对选举结果有异议的,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统筹推进换届选举工作。今年是全镇第十一届村委会和第六届居委会的换届年,全镇村(居)委会换届选举要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指导、统一完成。各村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有序推进,确保全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圆满完成。

(二)认真落实换届选举工作责任。镇成立由党委、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组成的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指导机构,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指导监督机制。镇成立了换届选举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作为换届选举工作直接责任人,要集中精力抓好换届选举工作。实行镇党政领导干部分片联系包村制度,对情况复杂的村(居),要选派干部驻村(居)指导。党委组织部门要统筹协调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在换届选举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日常组织和指导督查工作。财政部门要落实相关工作经费。纪检监察、宣传、公安、司法、农工办、信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严明选举工作纪律,加强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认真做好对广大党员群众、现任村(居)干部和候选人的教育引导工作。要及时公开村(居)委会班子成员的任职条件、资格审查、民主推荐和选举结果等,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要坚决防止拉票贿选、家族宗族势力影响和操纵选举。对违反工作纪律、干扰破坏选举的,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以贿选等手段被确定为候选人或当选的,一经查实即依法取消其候选人或当选人资格。要做好选举工作资料的留存工作,选情复杂的村可在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实行全程拍照,有条件的还可以进行录像,形成电子档案留存备查。

(四)完善换届选举应急处置机制。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期间的信访接待工作,对违反换届选举规定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对出现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完善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动态,及时稳妥处置。对到期不选、假选、虚报选举数据以及违法操纵选举等严重侵害群众民主权利的信访案件,及时调查处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五)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按规定做好村(居)委会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上届村(居)委会应当在新一届村(居)委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将印章、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设备、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居)委会。对无故拖延移交的,镇党委、政府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并组织移交。指导村(居)委会选好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按程序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村(居)委会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召开村(居)党组织、村(居)委会联席会议,制定完善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议事规则,抓好村(居)委会班子成员特别是村(居)委会主任的培训,努力提高班子成员的履职能力。

各村(居)委会要将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于20161225日前报送镇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在换届选举中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镇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中共龙苴镇委员会

                   龙苴镇人民政府

              20161117

灌云县政府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 32072302010045号 备案号:苏ICP备06034732号   < 网站地图 >
主办:灌云县人民政府 承办: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灌云县幸福大道 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320723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