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8121/2026-00013 |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灌云县燕尾港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6-08-21 |
| 标 题 | 《灌云县3207230008单元(海洋经开区组团)详细规划修编》批前公示 | ||
| 文 号 | 无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信息来源: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灌云县燕尾港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6-08-21[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灌云县3207230008单元(海洋经开区组团)详细规划修编》主要内容进行报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26年8月21日-2026年9月20日,在此日期内,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致电江苏灌云海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办公室:88584455。
江苏灌云海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办公室
2026年8月21日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根据《灌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临港产业区城镇开发边界除去已经批复的化工园区(10.64平方公里)范围外的范围,规划面积约23.80平方公里。由河流分割为两处,第一处为园区主体部分,西、北至海滨大道,南至五灌河,东至团港路,面积为22.58平方公里;第二处为与主体部分隔灌河相望的团港,面积为1.22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
一带一路交汇点海河联运特色港,苏北沿海石化配套产业新区,连云港滨海特色新城。
规划范围内包含“一城一港一基地三园九区”,“一城”:滨海现代服务新城,“一港”:魅力渔港,“一基地”:新能源基地,“三园”:临港物流园、零碳产业园、循环经济园,“四区”:船舶工业区、化工园区、装备制造及新材料加工区、综合服务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区、扩区先行区、石化基地拓展储备区以及发展预留区。
三、道路交通规划
坚持交通引导发展,构建及交通与用地互动互促的综合交通系统。本次规划道路以主干路为骨架,次干路与支路为补充。
(1)主干路
本次规划范围内主干路包括连云港大道、燕尾港大道、灌西大道、海滨大道、黄海路、向阳大道、渤海路等。
(2)次干路
本次规划范围内次干路包括东海路、盐河路、开山岛大道、南海路等,纵向包括银川路、开山岛大道、长安路等。
(3)支路
本次规划范围内支路包括宁波路、广州路、深圳路等,可根据用地需求进行弹性设置,提升出行便捷性与可达性。
四、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绿地以防护绿地为主,沿长安路、连云港大道、东海路、宁波路、南海路、广州路及路旁水系等布置沿路及滨水绿地。对变电站、污水处理厂、加油站、燃气调压站等重大基础设施预留相关防护绿带,降低工业生产、过境交通对大型设施的干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