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8121/2026-00017
发布机构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灌云县燕尾港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6-09-14
标 题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部分片区)开发建设规划生态环境 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部分片区)开发建设规划生态环境 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灌云县燕尾港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6-09-14[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灌云县临港产业区(部分片区)开发建设规划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要

灌云县临港产业园(部分片区)规划面积23.18平方公里,为拟规划乡村发展区(扣除海洋经济开发区及化工产业园),主要包含黄海工区、柴门工区及路北工区。

产业发展规划:放大本地基础优势、积极融入区域产业布局、抢抓未来发展先机,聚焦装备制造及材料加工、资源综合利用、零碳产业、循环经济、船舶工业、临港物流、新能源等方向,统筹推进各方向错位发展、协同联动,推动园区从“传统临港工业区”向“现代临港经济示范区”跨越转型。

(二)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委托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或者通过网络链接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zbNKJr64Cfcq-9Odwpdfw 提取码:0911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规划区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规划区建设的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调查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zbNKJr64Cfcq-9Odwpdfw 提取码:091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网站、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与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规划及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1)规划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孙良军

联系电话:13815677209

电子邮箱:lggf12369@163.com

通信地址:灌云县燕尾港镇临港产业区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92

电子邮箱:651514213@qq.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南路2号B座-0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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