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8121/2022-00006
发布机构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灌云县燕尾港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12-07
标 题 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年废弃油脂转化生物质能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年废弃油脂转化生物质能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灌云县燕尾港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2-12-07[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年废弃油脂转化生物质能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100万吨/年废弃油脂转化生物质能源项目;

建设单位: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项目概况: 本项目生产装置由2套50万吨/年生物航煤装置和1套500吨/年硫磺回收装置组成,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套50万吨/年生物航煤装置、1套500吨/年硫磺回收装置,二期建设1套50万吨/年生物航煤装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 邮编222288

联系人:章金富

联系电话:13867326032

电子邮箱ujjqqqfu@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23

电子邮箱:651514213@qq.com

四、环评报告书总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影响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对评价区的水、气、声等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等级;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项目环境风险属可接受水平。

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2年127

 

附件:附件: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附表:环评公参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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