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8121/2022-00006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灌云县燕尾港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12-07 |
标 题 | 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年废弃油脂转化生物质能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
文 号 | 无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灌云县燕尾港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2-12-07[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年废弃油脂转化生物质能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100万吨/年废弃油脂转化生物质能源项目;
建设单位: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项目概况: 本项目生产装置由2套50万吨/年生物航煤装置和1套500吨/年硫磺回收装置组成,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套50万吨/年生物航煤装置、1套500吨/年硫磺回收装置,二期建设1套50万吨/年生物航煤装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 邮编222288
联系人:章金富
联系电话:13867326032
电子邮箱:ujjqqqfu@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23
电子邮箱:651514213@qq.com
四、环评报告书总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影响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对评价区的水、气、声等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等级;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项目环境风险属可接受水平。
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