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8121/2024-00021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灌云县燕尾港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9-24 |
标 题 |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扩区部分) 总体发展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
文 号 | 无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灌云县燕尾港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4-09-24[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要求,特向公众发布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扩区部分)总体发展规划(2024-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扩区部分)总体发展规划(2024-2035)》
规划范围:南邻国道G228北侧绿化带,北至纬七路,东至规划二路、西北起海滨大道,规划面积24.36平方公里。其中近期规划范围:南邻国道G228北侧绿化带、北至纬七路、东至规划的支纵二路、西至城镇开发边界,规划面积9.50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4-2035年,近期:2024-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产业规划:近期大力发展石化深加工,通过产业链延伸拓展,聚集一批化工新材料和专用精细化学品领军企业,形成若干高端石化产业集群;远期重点建设以2400万吨/年炼油为龙头的炼化一体化项目,实现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炼化产业的空间拓展,为进一步发展高端石化产业奠定基础;持续发展绿色低碳产业,逐步构建高效、清洁、循环的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产业布局:化工新材料和专用精细化学品产业区利用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丰富的资源条件进行产业链延伸,实现资源在区域内的充分增值利用和终端化发展,位于石化路以东,考虑近期优先启动;绿色低碳产业区积极推动资源的高效及循环利用,探索园区低碳化发展路径,打造面向“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的石化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标杆,位于石化路以西、石化西路以东;炼化一体化产业区为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规划的二期炼化一体化项目提供发展空间,依托石化产业基地的物流和基础设施,发挥土地、港口、市场区位等优势,为长三角、江苏省炼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拓展空间,打造新增长极,位于石化西路以西,考虑远期实施。
二、规划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
联系地址:灌云县燕尾港镇临港产业区
联系人:孙良军
联系电话:13815677209
邮箱:lggf12369@163.com
三、项目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六合区科创大道9号A6栋5层
咨询及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7712890304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规划方案初步分析-首次信息公示-资料收集、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整理-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识别-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确立-规划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估、规划方案综合论证、报告书编制-二次信息公示、公众意见调查-完成报告书送审本-报告书送审、修订。
2、评价主要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国家、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规划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规划和情景设置,预测评价本规划对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产生的影响,对资源与环境承载力进行评估,从区域开发方案、规划布局、产业结构等合理性分析的角度提出相应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与环境保护减缓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规划委托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