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8121/2023-00012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灌云县燕尾港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09-05 |
标 题 | 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 ||
文 号 | 无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灌云县燕尾港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3-09-05[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江苏开山岛港口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投资51535万元,建设1个5万吨级液体散货品泊位及生产辅助设施,泊位总长度279 m,设计吞吐量为335万吨/年,设计通过能力为359万吨/年,同时配套建设陆域公共管廊与后方库区相连。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链接;
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开山岛港口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联系人:邵工
联系电话:0518-88588996
电子邮箱:5975777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