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036/2018-00012 |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电教中心 | 发文日期 | 2018-04-26 |
标 题 | 关于举办2018年全县中小学优质录像课比赛的通知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举办2018年全县中小学优质录像课比赛的通知 | ||
时 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8-04-26[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各幼儿园、中小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8年“领航杯”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大赛的通知》(苏教办电〔2018〕2号)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8年全市中小学信息化教学能手大赛的通知》连教办信〔2018〕2号
决定举办2018年全县中小学录像课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全县各级各类教师。
二、参赛学科
学科不限。
三、参赛方式
1.参赛教师提交课堂教学实录和现场上课方式参赛。
课堂实录指一节课时间内对教学中的师生活动进行的实时录像(以下简称录像课),参赛教师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实际教学(一师一课时)。
录像课不允许另行剪辑,无需加片头、加字幕、加注解,尽可能保证视频清晰、声音清楚,具体技术指标要求为:视频大小不超过1GB,MP4格式,采用H.264(MPEG-4 Part10:profile=main,level=3.0)编码压缩,动态码流的最高码率不高于2500Kbps,最低码率不得低于1024Kbps,帧率为25fps,分辨率不低于720×576(4∶3)或1024×576(16∶9),音频采样率48KHz,码流率128Kbps(恒定)。
2.录像课由各学校通过评选后上报,超过2000人的学校每学科可报2节,其他学校每学科报1节。
县教育局将组织评委对上报的录像课进行评比,评出录像课一二等奖若干(一等奖录像课推荐参市评比,其中幼儿园各学科、小学语文、小学美术,初中英语、高中语文学科录像课的优秀执教者,将参加市局组织现场上课比赛,评出市级中小学信息化教学能手)。
录像课统一由学校以移动硬盘介质上报或者压缩好上传至邮箱281027287@QQ.com。录像课以“编号+执教者姓名”(务必与报名表的编号对应,如“001王一”)命名存入相应的文件夹( “学段+科目”命名,如:“中学语文”、“小学数学”)。非借助信息技术设备(例如使用触控式一体机、智慧教室、未来教室或其他形式)融合教学录像课、格式不符合要求、硬盘中目录不合要求或硬盘中编号与报名表的编号不对应,不予参赛。录像课报送截止时间5月25日。
根据获奖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
四、课时及班级人数
幼儿园小班15分钟、中班25分钟,大班30分钟;小学课时为40分钟;初中、高中组、高校组课时为45分钟。幼儿园每班不少于20名学生;小学、初中、高中组每班不少于40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