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9036/2018-00027 |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8-10-08 |
| 标 题 |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 ||
| 时 效 | |||
信息来源:其他 时间:2018-10-08[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刘仲雨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实施校车安全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动实施校车工程,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管理,建立校车管理制度,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中小学生及幼儿生命安全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全县教育事业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我县部分乡镇撤乡并镇、中小学布局调整、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寄宿制小学建设等改革性措施的逐步深入,我县教育事业有了进一步发展,但也出现了中小学生上下学路途较远、交通工具匮乏、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等实际问题。为此,我局采取切实措施,力争最大限度地保障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灌云县人民政府已经建立分管领导负责,公安、交通、教育、安监、财政、税务、工商、物价和保险等相关部门参加的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为校车管理提供组织和机制保障。教育部门与本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逐一签订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责任状,切实把中小学校车管理工作抓出成效。实行责任追究制,凡是因为工作不力、管理不善导致辖区内发生校车重大安全事故的,按责任分工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二、明确校车管理工作职责
县政府负责对县内中小学校车实施统一管理,制定政策措施,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县政府是校车管理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组织领导职责。灌云县人民政府于2013年下发了“灌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灌云县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于2017年下发了“灌云县校车使用管理规定”。县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掌握辖区内中小学校车数量、乘车学生数量等情况,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档案。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汇总分析校车管理工作情况信息,向联席会议提出工作建议。县交通部门在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公路分级管理职责和权限,保证校车运行线路的路况完好,做好学校门前公路交通标志的设置及维护工作,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校车运营等违法行为。县公安部门负责开展校车安全技术检验校车驾驶人审验及安全教育,负责校车车体外观标识喷涂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校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配合教育部门对中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三、目前我县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情况
目前,我县已为120多辆符合标准的私立小学幼儿园的正规校车办理了校车标牌,并安装了实时监控系统以便于统一管理。2018年秋季开学,县政府将投入3000万元为有校车接送需求的农村公立小学幼儿园配备校车,目前已经到了招投标阶段,这项工程的实施将彻底解决我县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问题,为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刘仲雨等代表,县教育局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并积极和相关部门配合,尽快落实相关措施,做好我县校车安全工程的相关工作,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上下学交通安全。
联系人:崔秀超 联系电话:13812434599
抄送:县人大人代联委、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