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9036/2018-00026 |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8-10-08 |
| 标 题 |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 ||
| 时 效 | |||
信息来源:其他 时间:2018-10-08[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邱 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农村中小学增配音体美专业教师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目前编办执行标准为苏政办发[2002]113号文件,教职工与学生比为:县镇普高1:13,农村普高1:13.5,县镇职高1:11.5,县镇初中1:16,农村初中1:17.5,县镇小学1:21,农村小学1:24.5。按照2002年编制标准,因乡村教师老龄化严重,学科不配套,我县教师总体处于超编又缺人状态,尤其是乡村音体美学科严重短缺问题显得更加突出。
为尽快缓解师资结构不合理尤其是乡村音体美教师短缺问题,今后我局将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适当加大选聘力度,向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学科倾斜,增加实际招聘人数;
2.大力加强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兼职教师培训,提高兼职教师音体美学科专业素养,满足一线教学需求;
3.探索与有关高校联合定向培养机制,订单式培养农村音体美专职教学人才。
联系人:刘 鹏 联系电话:18795589380
抄送:县人大人代联委、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