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9036/2018-00030 |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8-10-08 |
| 标 题 |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答复 | ||
| 时 效 | |||
信息来源:其他 时间:2018-10-08[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刘宏清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调整教师编制模式促进城乡公平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伴随着城镇化和人口政策的变化,我县各类学校普遍面临以下诸多问题:比如各级各类学校结构性缺编问题;师资紧缺被迫合班教学形成“大班额”问题;幼儿园师资从数量到质量均无法得到保证问题;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学科差异尤其是音体美等小学科专业师资严重短缺问题;普通高中在“新高考”背景下教学任务加重,语数外教师因师资短缺无法完成双班教学任务,影响质量提高问题;学校现有教师男女比例失调,生二胎期间无人代课问题等等。
为响应代表建议,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进一步改善师资结构,充分挖掘学校内部潜力,根据《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号)、《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17﹞38号)精神,灌云县委县政府立足县情,及时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灌政办〔2017〕132号)和《关于印发〈灌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灌政发〔2017〕124号)。从制度层面确立了我县义务教育坚持“县管校聘”的管理体制,并探索由县教育、编制、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对教师资源统一管理,由学校对教师资源合理使用的教师管理办法。同时,还明确“四个坚持”的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即在县编办、县人社局 “核编核岗到校”的基础上,对教育系统教师编制、岗位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县教育局在不超出编制和岗位总量的前提下,依据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学校办学规模和实际需求的变化,会同县编办、县人社局每年制定并实施全县教师流动和校长交流计划。
二是坚持编随事走、按需设岗。即在全县教师编制和岗位总量控制前提下,实行动态管理机制,由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等部门每年按照教师流动和校长交流计划科学调整相应学校人员的编制、岗位数和结构,保障教师流动的规范化与常态化,盘活教师资源,激发教师队伍的活力。
三是坚持正向流动、均衡发展。做好“县管校聘”工作的统筹规划,引导和支持教师从超编学校到缺编学校、从优质学校到薄弱学校任教,青年教师从薄弱学校到优质学校锻炼的正向流动,鼓励教师由义务教育高学段学校向低学段学校流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是坚持规划有序、平稳过渡。制定和完善“县管校聘”的相关配套政策,妥善处理好教师流动、校长交流与稳定学校办学秩序,保持学校办学特色的关系。加强流动教师、校长的培训与管理,增强其岗位适应能力,确保办学质量的提升。
此外,“实施意见”也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分工,为下一步统筹协调推进“县管校聘”工作的落实建立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同时,根据上述“联席会议制度”和“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县教育局研究出台了《灌云县教师流动实施方案》,为落实我县“县管校聘”工作做出了更加明晰的实施路线和步骤,2018年暑期将进一步落实教师交流等工作。随着上述工作的推进落实,必将为推动我县教师合理有序流动,加快实现县域内教师资源在学科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等方面的优化配置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同时,对于普通高中师资队伍建设问题,我县还将在充分考虑国家人口生育政策改革和“新高考”改革的大时代背景下,结合各校实际情况,适时、适当增加高层次人才的选聘力度,确保高中师资队伍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联系人:刘 鹏 联系电话:18795589380
抄送:县人大人代联委、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