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9036/2018-00024
发布机构 灌云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8-10-08
标 题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时 效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其他  时间:2018-10-08[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吕茂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饮食环境方面

1.为学生办好食堂,使学生尽可能在校内就餐。

2.建立,教育、工商、城管、卫生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多管齐下,对学校周边的无证饮食摊点做到全方位巡查和现场督查相结合。对不听劝阻的小商小贩依规予以取缔,严禁在校门附近摆摊设点,从源头上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

二、治安环境方面

1.加强与派出所联系,指派民警为当地学校治安责任人。

2.在学校设立意见箱,及时接受师生对治安情况的举报。

3.由派出所负责人任学校专职法制辅导员,定期为学生上法制课,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强化法制观念。

4.协调相关部门取缔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和游戏室。

三、交通环境方面

1.协调交警在校园门前不远处设立交通警示牌,告诫来往车辆减速、禁鸣通行。

2.在学校门前路面划出斑马线,并增加警力,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时有专人执勤,对违规车辆严格处罚。

四、加强监督管理

1.设立师生监督岗。学校少先队、政教处相互协作,在上学、放学时派专人在校门口巡查监督,对乱买乱吃、乱扔垃圾、寻事斗殴、在马路上追打嬉闹等违纪学生及时通报,严肃处理。

2.狠抓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努力,对学生进行饮食安全、交通安全、远离网吧等方面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学校要及时和家长沟通,共同教育好学生。

3.建立相应的奖罚制度。县教育局将建议有关部门把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情况纳入考评范围,督促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营造良好的学校周边环境。

县教育局将积极和相关部门协调,尽快落实相关措施,切实抓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为广大中小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联系人:崔秀超           联系电话:13812434599

抄送:县人大人代联委、县政府督查室。

 

灌云县政府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 32072302010045号 备案号:苏ICP备06034732号   < 网站地图 >
主办:灌云县人民政府 承办: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灌云县幸福大道 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320723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