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9036/2023-00004 |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3-07-19 |
| 标 题 | 关于开展灌云县学校综合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无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信息来源:灌云县教育局 时间:2023-07-20[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各中小学、幼儿园,灌云中专,局直各单位:
根据《灌云县学校综合目标考核办法(2022版)》,灌教〔2022〕172号要求和教育系统年度工作安排,经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教育局综合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2022-2023学年度全县学校综合目标考核工作。灌云县学校综合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基教科,具体负责考核的实施工作。
二、考核对象
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小学生实践基地、灌云中专、特殊教育学校。
三、考核时间
2023年7月20日-2023年8月15日。
四、考核程序
(一)7月27日前,教育局各职能科室将打分结果上报各自分管领导审核后,纸质稿报送教育局812室,电子稿发送邮箱:jjk812@163.com。
(二)8月10号前,教育局综合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职能科室的打分结果进行汇总,结果报送教育局综合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三)8月15号前,教育局综合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上报教育局党委会审批,确定考核结果并择时公示。
五、其他事宜
(一)考核分值计算起止时间:2022年8月31日-2023年8月31日。
(二)加分项目原件报审时间:7月24日-28日截止。报审处室:812室。
(三)凡2022至2023学年度成果,如果在8月31日以后评审的,该数据可以补充提交,但截止时间为党委会审批前,否则均计入下一年度综合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严肃考核纪律,不得弄虚作假;
(二)不搞官僚主义,不打人情分;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教育局各职能科室考核时,要充分运用日常考核和督查成果,根据考核内容,抓住考核重点,改进考核方法,切实为基层学校减轻负担。
灌云县教育局综合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