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9212/2020-00002 | ||
| 发布机构 | 灌云 | 发文日期 | 2020-07-01 |
| 标 题 | 关于印发《灌云县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的通知 | ||
| 文 号 | 其他〔灌交2020〕62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灌云县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 | ||
| 时 效 | |||
信息来源:灌云 时间:2020-07-15[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灌云县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
1、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加强对交通工程建设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和进一步完善交通工程建设机制体制的要求,严格实施建管分离,规范工程建设管理行为,现制定本规定。
2、建设单位要加强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加大勘察设计质量奖惩力度,要将勘察设计深度不足、设计文件质量低劣等行为列入信用评价记录并在设计合同中明确处罚条款。
3、加强对设计文件的审查。为保证施工图的质量,从源头上减少因设计不合理或设计深度不足引发的设计变更,合理控制投资,施工图报审之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内审。对于一些技术复杂、重点项目或关键工程等,应按照相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工程咨询或者设计资质的单位审查咨询。
4、建设单位要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管理办法》规范建设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管理,按规定履行质量、安全、费用、进度、环境保护、廉政建设等管理职责。
5、招投标活动实行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制。建设单位组织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审计、检测、技术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招标,局建设管理科进行行业监督。
6、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
7、建设单位按照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规定选取各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履约考核。
8、推行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等相关工作人员信用承诺制度,引导建立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9、实行招标文件审查制。招标文件规范采用《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国内招标文件范本》,招标文件在招标代理单位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以招标文件审查会形式进行讨论并形成最终意见。根据需要可组织专家审查,专家应根据项目的特点有针对性的邀请,专家人数为3人及以上。
10、推行农村公路施工集中打捆招标、区域集中监理、统筹组织设计招标制度。
11、推行合同签署审查制度。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前应组织对合同文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经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加盖公章。
12、严格设计变更管理。规范设计变更程序,实行分类管理,逐级审批,未经立项的不得实施,未经批准的不得办理工程款支付,较大及以上设计变更向社会公开。对较大及以上设计变更,要建立专家审查机制。一般设计变更可根据需要组织专家专项咨询。设计变更应由审计单位进行全过程审计,防止因不合理的变更增加工程费用。
13、规范工程款支付。建设单位在资金的使用上应严格按合同执行,对照合同约定逐条进行符合性审查,并逐级审批。需要出具审计意见的拨款事项,在办理拨款时需提供审计意见。
14、强化履约信用考核。建设单位应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定期、规范开展履约考核和信用评价工作,并及时将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15、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落实《关于加大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力度的通知》,规范设计审批、施工许可、设计变更、决算审计、交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进行网上公示。
16、《灌云县交通运输局工程管理相关规定(试行)》(灌交【2020】28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