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9212/2021-00026 | ||
| 发布机构 | 灌云 | 发文日期 | 2021-06-08 |
| 标 题 | 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县城镇燃气 居民使用安全专题方案 | ||
| 文 号 | 其他〔〕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信息来源:灌云 时间:2021-07-09[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安委办转发县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灌云县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专题方案的通知》(灌安办〔2021〕91 号),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采取针对性有效措施,全面提升全县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朱高友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余波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立国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志明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军党委委员、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孙克波党委委员
潘乐芝党委委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王 斌 交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 伟 局办公室主任
李东权 综合计划科科长
桑靖春 财务审计科负责人
尹汝建 综合运输科负责人
马千里 建设管理科负责人
茆 艳 行政审批科负责人
孙继超 安全监督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封海兵 江苏全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许晨阳 连云港畅安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经理
杨飞彦 连云港市云路交通设施厂经理
张同中 江苏隆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吴国军 江苏郡泰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总经理
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部署重点工作
(一)开展一次“黑气”市场和“灶管阀”整治。结合《市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瓶液化气专〔2021〕1 号)相关工作部署安排,开展一次打击“黑气”市场的集中行动,加强跨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瓶装 液化气无证经营、跨区域经营、违法充装、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立群众有奖举报制度,拓展“黑气” 案源线索渠道,发动社会力量协助查处在箱式货车、隐蔽场所储存和经营燃气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集中执法,淘汰一批违法违规的市场经营主体,督促县相关加快实施瓶装液化气市场整合。(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
(二)配合编制一个农村燃气管网规划。配合县级相关部门编制县“十四五”农村燃气管网发展规划,推进燃气管网逐步向农村地区延伸,服务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局综合计划科、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三、工作推进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及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国务院深化江苏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把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摆在突出位置,既是“三年大灶”重点工作,更是“为民办实事”重要政治任务。各相关单位及部门要以开展“七个一”行动为契机,深抓实干各项工作, 切实保障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及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参照县联席会议组织架构,成立本单位、部门专题联席会议,完善工作机制和责任分工,建立成员例会、定期会商、信息通报制度和工作评价机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强化方案落实。各相关单位及部门要对照省市县《方案》, 因地制宜制定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于 6月9日前将实施方案和相关落实情况报送至县局安监科。各相关单位及部门要建立实施进度月报告制度,并于每月月底前将月报告报送至县局安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