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8535/2019-00001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文日期 | 2019-01-15 |
标 题 | 灌云县经信局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关于在全县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灌委办传〔2018〕76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局作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印发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请认真对照执行。 灌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8月21日 | ||
时 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8-12-20[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办《关于在全县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灌委办传〔2018〕76号)文件精神,为严肃作风建设,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紧扣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委、市委、县委整改工作要求,在全局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立足“当下改”,着眼“长久立”,坚持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与贯彻作风建设最新部署要求相结合,全面自查自纠与推进源头治理相结合,坚决纠正公务接待、办公用房、通信补贴、会议管理等领城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实现制度规定更加完善、监督管理更加有力、纪律执行更加自觉,切实现固中央巡视江苏期间发现问题整改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地生根、化风成俗,保障我局作风建设达标领先。
二、主要内容
各科室对照中央巡视江苏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四风”顽固问题和中央、省市县委作风建设相关制度规定,结合作风建设“八条禁令”精神,就上一轮中央巡视以来作风建设相关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一)执行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等有关规定。主要包括:
1.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公务接待和上午接待禁止饮酒相关规定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中违规禁酒,以及使用公款购买各种酒类饮品等情况;
2.接待审批制度和接待标准执行情况,是否制定和执行公务接待开支具体标准,是否存在无公函接待、扩大接待范围、超标准超规格接待等情况;
3.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是否执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是否存在坐支或冲抵接待费、向其他单位转嫁接待费等情况;
4.有无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是否做到不组织、不参加与工作有关的私人宴请,不在工作期间饮酒,不在任何场所
酗酒。
(二)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制度规定情况。主要包括::
1.办公用房建设审批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建设、以下属单位名义建设或以租代建等方式规避审批,以及超规模、超投资概算建设办公楼等情况;
2.办公用房标准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等情况;
3.超标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是否存在未及时整改或腾退、敷衍整改甚至虚假整改、办公用房资源闲置浪费等情况
(三)使用公款为千部职工办理通信套餐等情况。主要包括:
1.是否擅自扩大范围或提高标准列支移动办公经费,为个人办理通信套餐;
2.是否存在违规用公款发放通信补贴,或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通信费用;
3.是否存在其他濫发津补贴或福利问题。
(四)执行会议经费使用管理规定情况。主要包括:
1.会议费开支范围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发放补贴、发放纪念品以及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宴请等情况;
2.会议费开支标准执行情况,是否超出定额标准;
3.会议费报销支付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虚列或多列会议费、列支招待费或其他与会议无关的费用等情况。
(五)本科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其他问题情况。
三、实施安排
8月24日前,各科室组织开展自查,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9月24日前,各科室主动整改纠正。办公室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制度规定。自查自纠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査摆问题。对照中央巡视江苏反馈意见、省市县委整改方案和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通过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对作风建设情况逐条逐项开展自查,找准找实找全当前存在的“四风”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深入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2.整改纠正。坚持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对中央巡视江苏反馈问题和自身查摆的“四风”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人员自查自纠工作,倒排时序进度,逐项对账销号。能够立行立改及时纠正的,要雷厉风行推进整改落实,抓紧整改到位;需要一个过程才能解决的,要提出具体办法,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年底前整改到位。
3.立规明矩。把制度建设贯穿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全过程,办公室对我局作风建设制度规定进行一次系统梳理,结合深化作风建设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长效监管,推进源头防范。
四、保障措施
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活动,全面提升全员素质和优良作风,下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查处工作机制。
一是压紧领导责任。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人员作风纪律,全局上下严肃认真贯彻落实,加强源头治理,进行长效监管。
二是强化督查制度。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推动解决“四风”问题,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成效,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制度监督约束机制,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局作风建设的全过程。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失职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建立限时办结制,对于“马上办,抓落实”的事项限定办结时间,确保按时办结。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采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形式,严格执行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对有关工作纪律落实执行情况及时进行督查督办,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实施“雷霆式”责任追究,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作风建设要求的情况依规问责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