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工信部 时间:2024-12-27[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工信厅节函﹝2024﹞411号
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足迹管理工作部署,加快提升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促进相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特制定《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11月6日
(联系电话:010-68205361)
附件:《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pdf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