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9028/2013-00002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3-09-12
标 题 全县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雷锋车”组活动实施意见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全县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雷锋车”组活动实施意见
时 效

全县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雷锋车”组活动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2-06-29[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全县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学习

宣传“雷锋车”组活动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公安机关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广大民警思想道德素质,根据市局《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雷锋车”组活动的实施意见》(连公政[2012]6号)精神,结合全县公安工作实际,现就全县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雷锋车”组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新浦汽车总站“雷锋车”组是在雷锋精神哺育下长期坚持助人为乐、奉献社会的模范群体,是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时期继续弘扬雷锋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的先进典型。“雷锋车”组49年如一日,坚持不懈学雷锋,实践了“宁愿自己千般苦,不让旅客一时难”的诺言,锤炼出与时惧进、感人至深的“雷锋车”精神。她们集中展现了助人为乐、服务人民的奉献精神,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团结协作、争创一流的优良作风,抱定信念、持之以恒的坚韧意志,这与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与“忠诚、奉献、务实、创新”江苏公安精神是完全一致的。面对公安工作的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在广大公安民警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雷锋车”组活动,对于激励广大公安民警坚定理想信念、永葆政治本色、忠实履行使命、热忱服务群众,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新浦、构建和谐稳定示范区,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眼于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着眼于提升民警思想道德素质,以传承和弘扬“雷锋车”组精神为主题,以立足岗位、服务群众为要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广泛开展学“雷锋车”组实践活动,广泛普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基本道德规范,推动学“雷锋车”组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形成践行“雷锋车”组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内容

(一)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着眼于扩大覆盖面、参与面的基本要求,通过深入广泛宣传“雷锋车”故事,组织民警聆听巡回报告活动等形式,在全县公安机关形成学习宣传“雷锋车”组先进事迹的浓厚氛围。结合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把“雷锋车”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作为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生动教材,作为“推进沿海开发,加快转型升级”年度主题的精神力量,提高思想认识,营造浓厚氛围,确保取得实效。认真组织广大民警开展学习研讨《雷锋车的故事》一书,观看“雷锋车”组先进事迹专题片,积极组织参与《雷锋车之歌》歌词暨书画、摄影作品征集等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二)大力推动学习实践活动。“雷锋车”精神贵在实践,重在实效。着眼于拓展实践范围、创新实践载体、放大实践效应,以“我与‘雷锋车’同行”为实践主题,动员全县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广泛参与,同拉“一辆车”、共建“一座城”,把“雷锋车”精神内化于心、实化于行,大力倡导做好事、当好人的社会风尚。将每月第一个双休日定为“我与‘雷锋车’同行志愿活动日”,鼓励广大民警发扬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主动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学校、走进企业。特别是要面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下岗职工、失足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群体,积极开展扶老助残、帮困解难、应急救助、便民利民、保护环境、倡导文明交通、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消防安全宣传、平安校园法制宣传、义务法律咨询、公益劳动等社会志愿服务,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广泛开展“学习‘雷锋车’、岗位树新风”活动,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员民警先锋模范作用,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作风为学习“雷锋车”作出表率。

(三)打造学习宣传活动品牌。各派出所、巡警队、刑警队、出入境和信访等窗口单位,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先锋岗”、“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执法标兵岗”等示范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学习宣传学“雷锋车”组活动,以民意为导向,改进服务作风、创新服务理念,争创人民满意的服务窗口,推出一批特色品牌。

(四)发挥先进典型标杆作用。结合学习张双印、高季等身边先进典型,广泛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民警”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的“我心中的公安英雄”、“我身边的爱民模范”主题推选活动,推荐和选树一批“雷锋式的好民警”,营造宣传先进、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对于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时予以表彰奖励,激发广大民警立足岗位学习宣传“雷锋车”组活动的热情。

四、组织实施

(一)精心组织,有力保障。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学习宣传“雷锋车”组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雷锋车”组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活动载体、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使学习宣传“雷锋车”组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要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分类指导,注意及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要坚持围绕公安中心工作,统筹兼顾,努力通过学习宣传“雷锋车”组活动促进各项公安工作。

(二)面向基层,广泛发动。采取民警喜闻乐见的形式,搭建方便民警参与的平台,吸引广大民警参与到学习宣传“雷锋车”组活动中。要把统一组织活动与民警自发活动结合起来,把集中活动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开创全警动员、人人参与学习宣传“雷锋车”组的生动局面,使学习宣传“雷锋车”组活动开展到每一个公安基层单位,让学习宣传“雷锋车”组活动成为每一位民警感悟崇高精神、提升价值追求的生动过程。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各部门、各警种要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学习宣传“雷锋车”组活动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突出重点、强化特色,把学习宣传“雷锋车”组活动与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与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结合起来,使学习宣传“雷锋车”组活动成为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的新平台。

(四)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要在总结学习宣传“雷锋车”组活动经验做法的基础上,适应时代的发展变化,积极丰富活动内涵、拓展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努力构建弘扬传承长效平台,使学习宣传“雷锋车”组活动常做常新,不断焕发生机活力。

灌云县政府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 32072302010045号 备案号:苏ICP备06034732号   < 网站地图 >
主办:灌云县人民政府 承办: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灌云县幸福大道 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320723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