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8789/2022-00087 | ||
| 发布机构 | 灌云 | 发文日期 | 2021-12-29 |
| 标 题 | 关于灌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医疗净化及智慧物流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文 号 | 灌发改投资〔2021〕367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信息来源:灌云 时间:2021-12-29[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灌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灌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医疗净化及智慧物流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灌云县妇幼保健院治疗软硬件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同意你单位建设灌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医疗净化及智慧物流工程。
项目代码:2112-320723-04-01-651421。
二、建设地点
灌云县东城区长安大道北、韶山路东、云台大道西。
三、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医疗净化工程5954㎡。其中包括一楼供应室721平方米;二楼检验科、血库、新生儿科共2075平方米;三楼静配中心、病理科、分娩中心共1953平方米;四层手术室1205平方米进行医疗净化提升工程。配套智慧物流19台工作站货物转运设备、系统等采购;购置安装:无影灯、手术床、麻醉塔、外科塔等医用设备、供应室设备;医用气体供应系统建设等。
四、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5300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五、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环保、节能、消防、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等相关工作,同时应配合本委和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管理。
六、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办理相关手续,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节能报告报我委审批。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
2021年12月29日
抄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