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8789/2023-00113
发布机构 灌云 发文日期 2023-10-30
标 题 县发展改革委关于灌云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 的批复
文 号 灌发改投资〔2023〕17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县发展改革委关于灌云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 的批复

信息来源:灌云  时间:2023-11-28[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灌发改投资〔2023〕170号

县发展改革委关于灌云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

的批复

 

灌云县信访局:

报来《关于申请灌云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灌云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意建设灌云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单位:灌云县信访局。

项目代码:2310-320723-04-01-433984。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灌云县恒驰大厦1-2楼,不涉及新增用地。

三、项目拟对恒驰大厦1-2层总建筑面积6324.27平方米的内部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4625平方米,包括大厅、会议室、接待室改造,面积约1145平方米;社会治理指挥中心改造面积约409平方米;办公空间、走廊2981平方米;卫生间90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内部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工程、空调工程、安装工程以及拆除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购置安装大厅、指挥中心、会议室大屏幕等。

四、项目总投资699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根据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相关工作要求,项目资金筹措不得直接或变相新增隐性债务。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

五、项目建设期为9个月。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务院2018年第16号令)等规定,本项目属于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

八、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九、接批复后,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十、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未办结下一步初步设计审批手续需要延长有效期的,请项目单位在批复有效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批复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灌云县信访局

项目名称:灌云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

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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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

抄送: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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