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8789/2023-00104 | ||
| 发布机构 | 灌云 | 发文日期 | 2023-08-31 |
| 标 题 | 县发展改革委关于伊山镇向阳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文 号 | 灌发改投资〔2023〕136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信息来源:灌云 时间:2023-08-31[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灌发改投资〔2023〕136号
县发展改革委关于伊山镇向阳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伊山镇向阳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生态环境,乡村全面振兴,同意建设伊山镇向阳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项目单位: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代码:2308-320723-04-01-121746。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灌云县伊山镇向阳村,不涉及新增用地。
三、项目占地600亩,重点打造区域面积160亩,主要建设产业发展设施、人居环境改善设施和小型基础设施为一体的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其中:
(一)产业发展设施,主要新建日光温室大棚22个,总面积31628平方米;配套建设水肥一体化、物联网系统及管理用房72平方米,建设3.5米宽主生产路1条及支路数条,建设排水沟数条、生产桥1座,“党建引领富民强村”小品1组。
(二)人居环境整治方面,主要改造房屋370户,改造墙体立面及房屋顶面62010平方米,建设菜园栅栏200处;疏浚整治沟塘3000米;道路沿线种植行道树、主题花卉等3000平方米;乡邻广场建设儿童游乐设施700平方米,休闲长廊1座,创意工坊1座,乡邻广场入口打造1处,绿化200平方米,未成年人宣传栏小品1组,休闲廊架2座;向阳人家(农家乐)建筑立面出新770平方米,设置向阳村标识牌1组,室外环境整治1项;庭院经济种植金银花6000平方米。
(三)小型基础设施方面,主要改造村庄主干道1条(长2100米*宽5.5米*厚0.08米),面积11550平方米,并对部分入户路硬化;迁移电缆线路1500米;改建并装修乡村会客厅680平方米,配套相关活动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219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富民强村项目资金840万元,县级财政(农房改善资金)1000万元,省委组织部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320万元,市级乡村振兴样板村资金30万。根据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相关工作要求,项目资金筹措不得直接或变相新增隐性债务。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
五、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务院2018年第16号令)等规定开展招标工作。
七、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
八、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九、接批复后,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十、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未办结下一步初步设计审批手续需要延长有效期的,请项目单位在批复有效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批复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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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伊山镇向阳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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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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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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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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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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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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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 |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8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