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8789/2023-00096 | ||
发布机构 | 灌云 | 发文日期 | 2023-06-08 |
标 题 | 县发展改革委关于镜花缘路下穿长深高速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 | ||
文 号 | 灌发改投资〔2023〕79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信息来源:灌云 时间:2023-06-08[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申请镜花缘路下穿长深高速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因建设规模、概算总投资等发生较大变化,依据连政办发[2019]47号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的通知》项目须重新报批,经研究,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县城交通网络,提高道路的通行效率,同意建设镜花缘路下穿长深高速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单位: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代码: 2205-320723-04-01-162835。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灌云县侍庄街道于庄村、陆庄村、瓦房村(东至经一路,西至复兴路)。
三、项目总用地面积1.0726公顷,主要建设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设施,道路总长240米,标准路段红线宽30米。
四、项目总投资8529.18万元,资金来源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资金。根据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相关工作要求,项目资金筹措不得直接或变相新增隐性债务。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
五、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务院2018年第16号令)等规定,本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
八、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九、接批复后,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十、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未办结下一步初步设计审批手续需要延长有效期的,请项目单位在批复有效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批复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十一、原批文《关于镜花缘路下穿长深高速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灌发改投资[2022]128号)即日起自动作废。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8日
附件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镜花缘路下穿长深高速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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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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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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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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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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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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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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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