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8789/2022-00079
发布机构 灌云 发文日期 2021-12-20
标 题 关于灌云县圩丰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 号 灌发改投资〔2021〕359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灌云县圩丰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信息来源:灌云  时间:2021-12-20[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灌云县圩丰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灌云县圩丰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人居环境,实现乡村振兴建设,同意你单位建设灌云县圩丰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112-320723-04-01-760974。

二、建设地点

灌云县圩丰镇圩丰村、三张犁村、许庄村、圩南村、直亭村、尹场村、东圩村、界圩村、洋桥村、芦场村、大兴村、太丰村、海堤村、小兴村、南华村共15个村。

三、建设内容

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共涉及15个村,4934户农户,约1.87万村民。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修缮危旧民房面积共约7500平方米;配建三类水冲式公共厕所450座;对散户畜禽养殖棚舍及露天畜禽养殖进行治理,修建畜禽圈舍共约7000平方米;修缮现状破损进村道路、环村道路、村组入户道路路面共约28500米;修缮危桥36座;生活排水管网新建、改造共约42000m;全镇各村共修建垃圾池580座;新植和补缺村庄道路绿化、环村绿化、出入口绿化、街巷绿化、庭院绿化、河岸绿化面积共约5000平方米;清理河道、沟塘、疏通水系共约6千米,土方共约6万立方米。

四、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5023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五、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开展招标工作。

六、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环保、消防、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等相关工作,同时应配合本委和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管理。

七、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有较大变更的,或项目投资变更超过10%以上的,需到我委重新报批。

八、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办理相关手续,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且未履行完备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实施。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

2021年12月20日

抄送: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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