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8551/2016-00033 | ||
| 发布机构 | 东王集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6-06-21 |
| 标 题 | 东王集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 ||
| 文 号 | 东王政发〔2016〕51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东王集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 ?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指导意见》(苏办发〔2015〕65号)与《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连发〔2015〕32号),灌委办[2015]67号文件精神,尽快实现区域环境监管全覆盖,结合本镇实际 | ||
| 时 效 | |||
信息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6-06-21[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东王集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指导意见》(苏办发〔2015〕65号)与《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连发〔2015〕32号),灌委办[2015]67号文件精神,尽快实现区域环境监管全覆盖,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为重点,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属地负责、责任到人,各有侧重、差别监管,强化基础、提升能力”的基本原则,按层级定区域,按职责定任务,通过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无缝衔接、责任到人的网格监管,建立全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确保排污单位得到有效监管、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突出环境问题能稳妥解决、环境秩序得到有力维护。
二、网格划分
以市为一级网格,将本县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划分出覆盖全域的网格。全镇建立“县、乡镇(街道)、村居”四级环境监管网格;具有一定行政管辖权的特殊功能区域,单独设置特殊网格;
(一)三级网格【镇级】。以镇为单元划分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镇党委、政府,网格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分管领导组成。镇一级网格下设若干巡查工作组,同时成立环境保护管理所或者环境保护办公室,建立健全专业管理机构。
(二)四级网格【村居级】。以各村所辖村居为单元划分四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委会、居委会,各村居要设立环保监督员岗位,参与网格监管工作。
三、网格职责
(一)三级网格
1.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2.确定本网格重点巡查对象,对网格内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和污染物排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焚烧垃圾和秸秆烟尘污染,以及其他废气、废水、废渣污染等,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向上一级网格报告;3.调处各类环境初信初访和矛盾纠纷;4.督促落实上级网格下达的环境问题整改要求;5.对四级网格进行指导、督查、考核。
(二)四级网格
1.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2.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进行全面排查,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3.积极调处环境信访投诉和污染纠纷,协助办理上级网格督办事项。
(三)特殊网格
主要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重点监管对象日常监管、重点环境信访问题调处等,调查处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特殊网格按行政级别纳入对应网格管辖,接受上级网格的指导、督查、考核。
四、运行机制
(一)计划管理。各级网格要制定日常监管、督查、巡查计划,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奖惩,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做到监管活动有章可循、规范透明、全程留痕。
(二)沟通反馈。建立上下级网格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网格运行顺畅高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整改要求,上级网格及时反馈下级网格。对巡查发现的环境违法线索、环境问题整改动态情况,下级网格及时报告上级网格。
(三)部门联动。三级网格接到环境违法线索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依法调查处理;对涉及多个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组织联合调查,加强部门联动;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照相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信息公开。利用媒体、网络、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公开各级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网格长和网格监管组、巡查组名单,动态调整和公开重点监管对象,定期公布网格监管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考评。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鼓励聘请网格群众监督员,对网格环境监管开展情况、实施效果进行监督;上级网格要运用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下一级网格监管情况的监督。制定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考评办法,每年对下一级网格监管情况组织考评,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5年12月20日前)。
各村(居)委员会各相关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各自实施方案,完成网格划分,具体明确各网格区域、责任人、工作职责等。
(二)建设阶段(2015年12月底前)。
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配套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各级网格主体责任,完善责任考评体系。细化巡查报告、调查处理、沟通反馈等工作要求,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完善污染源监管信息系统,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健全监管档案,明确差别化监管措施和要求。
(三)实施阶段(2016年1月起)。
全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正式运行,各级网格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开展环境监管工作,确保辖区环境质量和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各级村(居)定期研究部署网格监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配齐配强网格监管人员,所需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推进环境监管网格与现有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管、城乡管理等基层网格的融合式建设,有效整合力量。
(二)提升监管能力。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连发〔2015〕32号)“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环境管理网络”的要求,加强基层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做实第三级和特殊网格。第三级网格应建立巡查队伍,各乡镇(街道)要利用现有资源或购买服务等方式,分别配备4人以上的专门巡查人员。特殊网格应根据监管任务,配备相应的专业监管人员。组织开展网格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提升监管人员素质和履职能力。支持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网格监管所需的车辆和装备,保证网格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三)夯实监管基础。结合环境保护大检查,整合现有污染源数据库和移动执法系统,完善“一企一档”环境管理基础台账,逐步建立要素齐全、数据准确、动态更新、信息共享的数字化监管信息平台,提高网格监管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网格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情形的,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监管人员的责任。
附件:灌云县东王集镇三级网格环境监管实施办法
灌云县东王集镇三级网格环境监管
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指导意见》(苏办发〔2015〕65号)和连云港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方案的要求,结合《灌云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我镇三级网格化(镇级)环境监管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为重点,按层级定区域、按职责定任务,通过“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无缝衔接、责任到人”的网格监管,确保排污单位得到有效监管、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稳妥解决、环境秩序得到有力维护,为建设生态新东王集提供坚实保障。
二、网格组成与职责
(一)市为一级网格,县为二级网格,东王集镇行政区域内为三级网格。
网 格 长:陆 波 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单位:农技站、规建所、环保所、安监所、派出所、水利站、国土所、卫生院、计生办、统筹办、水产站、工商分局等。
网格主要职责: 1、负责镇网格运行管理,构建职权清晰、分工协作、运转高效的环境监管机制;2、负责对本网格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质量有效监管,严防较大以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环境事件的发生;3、发布本网格重点监管对象名单,负责其日常监管,督促其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并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4、负责调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环境信访与污染纠纷等,及时调查核实三级网格和特殊网格上报的环境违法线索,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对属于本镇管辖的特殊网格,进行指导、督查、考核;6、完成上级交办的环境监管任务。
(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农技站:加强农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监测和管理;依法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2、规建所:承担推进全镇减排的责任,加强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负责做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和建筑施工噪声及扬尘污染等的具体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环保措施;负责集中式供热设施污染控制。
3、环保所:负责全镇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协调辖区内各级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并定期进行检查、指导;监督管理全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依法处理相关环境问题;协调全镇范围内重大环境突发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4、安监所:负责危化品生产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
5、派出所:负责商业、家庭、公共场所等社会生活噪声,以及移动污染源的监督管理;配合环保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环境污染事故、违法行为等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6、水利站:负责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水资源调度的污染防治工作;严防饮用水源地发生污染事件;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水源水质的监测、保护工作。
7、国土所:加强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过程中,落实环境保护影响评价制度。
8、卫计部门:负责卫生计生机构的医疗污染物防治工作,加强饮用水出水水质监测。
9、道路办:加强公路等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防止废水、废气和噪声污染;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以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处置道路运输污染事故。负责加强全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严格渣土审批;加强城乡沿街占道露天烧烤管理。
10、水产站:负责海域保护工作,加强内河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有效保护重要、敏感和脆弱的内河生态系统。
11、东王集镇工商分局: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被政府部门责令停业、管理的各类违反主体,依法注销登记手续。
(三)根据我镇实际,设置四个镇级监管工作组:
1、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组
组 长:杜运军 副镇长
副组长:李庆虎 党委委员
成员单位:农技站、规建所、环保所、安监所、派出所、水利站、国土所、卫生院、计生办、水产站、统筹办等。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推进本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红线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对镇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开展督查。
2、网格化督查考核组
组 长:杜运军 副镇长
副组长:李庆虎 党委委员
成员单位:农技站、规建所、环保所、安监所、派出所、水利站、国土所、卫生院、计生办、水产站、统筹办等。
主要职责:负责对三级网格和属于二级网格管辖的特殊网格的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地方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对三级网格和属于二级网格管辖的特殊网格及其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情况进行督查。
3、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组
组 长:杜运军 副镇长
副组长:王永权 工业办主任
成员单位:农技站、规建所、环保所、安监所、派出所、水利站、国土所、卫生院、计生办、水产站、统筹办等。
主要职责:负责推进全镇重、特大环境突发事件的处置、调查工作,指导全镇突出环境事件处置工作;对成员单位、三级网格及特殊网格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进行督查,推动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信息平台的建立和完善;协调财政、消防、气象、电力、电信、企业等单位提供应急支持。
4、环境信访调处维稳组
组 长:刘宝弟 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时长猛 信访助理
成员单位:农技站、规建所、环保所、安监所、派出所、水利站、国土所、卫生院、计生办、水产站、统筹办等。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推进全镇环境信访工作;协调处置重大环境信访纠纷和上级交办的重点环境信访的调处;督促成员单位、三级网格和特殊网格完善落实环境信访矛盾化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