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8551/2022-00004 |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东王集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04-12 |
| 标 题 | 关于印发《东王集镇美丽宜居乡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文 号 | 东王政发〔2022〕19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信息来源:灌云县东王集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2-04-12[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东王政发〔2022〕19号
关于印发《东王集镇美丽宜居乡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部门:
《东王集镇美丽宜居乡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王集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2日
东王集镇美丽宜居乡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按照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工作部署,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美丽连云港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灌云县美丽宜居乡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营,因村制宜,逐步推进”的总体思路,积极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创建工作,切实改善我镇乡村人居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要求,根据县政府文件精神,我镇年内完成1个美丽宜居村庄的创建工作任务。
三、基本原则
(一)注重片区打造。坚持与特色田园乡村是范片区建设相融合,统筹相邻村庄资源,推进整体谋划、一体设计、片区开发,推动片区内村庄、景点、产业园等连点成线、连线成片、整体联动。
(二)强化产业支撑。注重培育乡村特色产业,推动产业项目建设、集体经济壮大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同步考虑,协同推动,推动美丽环境向美丽经济拓展,着力打造一批“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样板村。
(三)彰显地域特色。从平原农区、丘陵山区、水网地区等自然禀赋出发,进一步优化山水、田园、村落等空间要素,加强重要节点空间、公共空间、建筑和景观的详细设计,保护自然肌理,彰显地域特色和乡村风貌。
(四)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组织统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尊重农民的意愿和主体地位,搞好宣传发动,做实群众工作,激发群众参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热情,营造共商共建良好氛围,增强群众获得感。
四、创建条件
对照《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考核评分办法》中“三星级康居乡村”村庄风貌、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等3个方面100分标准,在年度创建考评中能达到90分以上。同时,村庄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两委”班子健全,工作基础好,群众威望高,村民对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意愿强烈、积极性高。
2、村庄资源禀赋、社区党群服务和产业基础较好,集体经济收入较好。
3、镇村布局规划中列为“其它一般村”、“搬迁撤并村”的不纳入创建范围。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1月1日-2月28日)。对照美丽宜居乡村创建标准,根据自身实际,筛选确定年度创建的村庄名单,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3月1日一11月30日)。围绕创建工作方案,快速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在11月底前完成美丽宜居乡村创建任务。
(三)验收命名阶段(12月1日一12月31日)。开展自评价工作,完成项目自评分,报送评价报告、村庄建设前后对比照片等资料,申请县级验收,通过考评的村庄由县政府命名为“灌云县美丽宜居乡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将把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重要抓手,坚持高位推进。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推进,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设和社会事业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确定年度美丽宜居乡村创建名单,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镇综合执法局优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构建“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体系,通过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2022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严格创建标准。牢固树立标准意识,坚持结果导向,严格对照“省三星级康居村庄”验收标准制定实施方案,安排建设项目,收集基础资料、照片,做好档案管理。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机制,强化农民群众主体意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把群众智慧和需求融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全过程,让“美丽家园村民共建”理念成为新时尚。注重成果运用,提炼总结典型经验,及时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