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8551/2025-00003 |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东王集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5-10-31 |
| 标 题 | 关于印发《东王集镇2025年秋冬季秸秆综禁和垃圾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文 号 | 东王发〔2025〕69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信息来源:灌云县东王集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5-10-31[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东王发〔2025〕69号
关于印发《东王集镇2025年秋冬季秸秆综禁和垃圾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东王集镇2025年秋冬季秸秆综禁和垃圾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灌云县东王集镇委员会
灌云县东王集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1日
东王集镇2025年秋冬季秸秆综禁和垃圾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力做好2025年秋冬季秸秆综禁和垃圾禁烧工作,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综禁工作要求,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辖区内秸秆和垃圾全面禁烧,实现“双零四不”目标,即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省、市、县、镇督查零纪录,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田、不污一条河。
二、时间范围
2025年秋冬季禁烧时段为:2025年10月10日-2026年1月20日
三、组织领导
镇成立以党委书记为政委、镇长为总指挥的秸秆综禁和垃圾禁烧工作指挥部,负责全镇禁烧工作的组织安排、动员部署、督查推进、考核奖惩等工作。指挥部下设综禁办公室,封涛任主任,刘友奎任副主任,徐迪、王茂林、周春艳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禁烧各项事务。综禁办成立5个禁烧巡查应急小组,由综禁办统一调度,分别为:
(一)巡查一组:
组 长:任 杨
成 员:张子岩、曹 奔、霍星宇
主要负责204国道、324省道北片火点巡查。
(二)巡查二组:
组 长:郭金鑫
成 员:崔 笑、张海东、戴天序
主要负责204国道、324省道南片火点巡查。
(三)巡查三组:
组 长:王茂林
成 员:戴文龙、任金龙、王 燕、王雯施
主要负责县环保视频监控以及国土千里眼视频监控工作,确保每10分钟内对本镇区域巡查一遍。
(四)应急处置组:
组 长:夏 炎
成 员:王树刚、李天武、许芷铭
主要负责全镇范围内突发较大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督查组:
组 长:蔡高洁
成 员:韩 强、王祖伟、孙 浩、孔 卫
主要督查包保人员在岗履职、各村宣传氛围营造、灭火工具配备、应急队伍组建、固定值班点以及秸秆收储点设置等情况。
除此之外,各片长要下沉到片,各定村要下沉到村,镇包保人员要下沉到田块,各村支部书记负责本村具体禁烧工作,全镇上下强化协作,共同抓好秸秆综禁各项工作。镇包保人员中午一律错峰回镇就餐,确保点位不离人,镇政府食堂第一批供餐时间11:00,第二批供餐时间12:00。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火点巡查。综禁办要建立镇秋冬季秸秆禁烧“四不两直”巡查工作群,负责统计各级部门巡查发现的火点数量,并于当日晚18:00点前报镇主要领导,特殊情况随时报告。各巡查组要切实加强全镇范围内秸秆综禁和垃圾禁烧巡查工作,结合线上视频监控,分片进行全时段、全方位监管,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四不两直”工作群。各村要在主干道沿线设置至少3个固定值班点,配备精兵强将,全方位全时段开展火点巡查。要充分调动村组长这支主力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关键时段、重点地块、以往火点高发点位的巡查频次。
(二)强化人员督查。压实网格职责,确保责任落实无死角,保持禁烧工作高压态势。督查组要开展高频次督查,重点检查往年火点频发村、关键时段禁烧措施落实情况,每天根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报全镇。对无故缺位、工作不实的,要进行通报、检讨、表态、约谈,造成较大影响的,要严肃问责。
(三)强化应急处置。应急处置组要配备好足量的熟悉地形的人员、车辆、工具,随时做好应急响应,确保发生火情后5分钟内抵达现场快速处置。各村要成立10人以上应急队伍,沂河淌沿线村和重点村(焦荡村、黄杨村、蒋圩村、任圩村、合兴村、法科村、封庄村)建立不少于15人的应急队伍,佩戴红袖章,自备电动三轮车和灭火工具,配备专用水车1辆,开展流动巡查,发生火情后确保3分钟内抵达现场处置,发挥实效。
(四)强化秸秆收储。各村要做好秸秆收储点位置的合理规划,优先选择远离群众住房、电力线路及明火作业区的空旷场地,配备防火设施,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日常实行每日至少2次固定巡查(干燥大风天气加密至4次以上),发现异常立即处置并上报,确保秸秆存储安全。玉米秸秆、大豆秸秆、水稻秸秆要及时清运至收储点,确保田间地头、家前屋后、路边沟渠干净整洁。
(五)强化激励奖惩。对实现全面综禁、未产生火点的村,足额发放下年度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经费。产生火点被县级部门巡查发现后,只要10分钟之内处置到位未被通报的,不扣工作经费;因处置不力被县级及以上部门通报的,工作经费全部扣除;连续两次被通报的,将进行纪律处理。
五、经费保障
拨付秋冬季禁烧工作经费每村3000元,夏季秸秆禁烧产生县级火点的村不在拨付范围。同时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坚决不允许套用资金,如有发生一律严肃处理。禁烧工作结束后上述资金按审批程序入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