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8551/2021-00006
发布机构 灌云县东王集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6-02
标 题 关于印发《东王集镇2021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东王发〔2021〕47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东王集镇2021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灌云县东王集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1-06-02[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东王发〔2021〕47号

关于印发《东王集镇2021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东王集镇2021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灌云县东王集镇委员会

灌云县东王集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日

东王集镇2021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力做好今年夏季秸秆综禁工作,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综禁工作要求,提高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严禁田间焚烧弃置秸秆,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镇辖区内秸秆全面禁烧,实现“双零四不”目标,即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省、市、县、镇督查零记录,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田、不污一条河。

二、工作任务

全镇统一按照“全量还田为主,部分离田为辅,严控机械作业标准、狠抓区域防控”原则。未实施秸秆离田的地块做到秸秆粉碎、还田率100%;实施秸秆离田的地块秸秆不粉碎,打捆、离田率达到100%,推动新沂河河内耕地和通榆河、东门五图河沿线整村秸秆离田,确保打赢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攻坚战。

三、组织领导

镇成立以党委书记为政委、镇长为总指挥的秸秆综禁工作指挥部,负责全镇秸秆综禁工作的组织安排、动员部署、督查推进、考核奖惩等方面工作。指挥部下设一办六组,即:综禁办、宣传报道组、执法与应急处置组、综合利用与农机管理组、秸秆离田指导组、督查组和后勤保障组。根据三套班包片设立十一个分指挥部,分别由十一个片长担任,按照职责抓好相关工作。各村支部书记牵头建立完善具体工作队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严格责任落实,共同配合抓好秸秆综禁各项工作。

四、实施步骤

2021年夏季秸秆综禁工作,从5月16日开始至7月20日结束,分前期准备、宣传发动、全面综禁、考核总结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5月16日至5月23日)

1.起草方案。起草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与任务。各包片领导、定村干部要和村一起研究,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综禁工作方案。

2.资金收缴。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东王集镇2021年夏季还田资金筹款方案,明确收缴标准、收缴时间及奖惩标准。各村根据镇制定的还田筹款方案在规定时间内收取农户还田款。

3.机械准备。按照每300亩配备一台收割机械和还田机械的要求进行调度。各村与农机手签订作业合同,同时按每台收割机2000元、还田机3000元的标准收缴保证金,保证金统一上解镇农经站。离田机械由镇统一按实际面积调度,离田各村按要求做好收割,秸秆不粉碎,打捆企业在收割后24小时内把草捆清运到堆场。

4.资源配备。镇提前安排好综禁有关的人、财、物事项,对综禁所需要的物资(宣传车辆、服装、机械作业标志旗、灭火工具、宣传单等)提前进行准备,为综禁提供保障。组建指挥部下设的工作部门,调配人员。镇成立由派出所和城建执法队组成的27人应急大队,由镇长统一调度;各片成立相应的应急分队,由各片片长调度。应急队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保持通讯畅通,配备必须的应急工具并注意做好昼夜和用餐时间交接班工作。同时镇里组建不少于4台的应急还田机械作业队。各村要在6月5日前将自制灭火机动车安装检修到位,确保能正常使用,灭火车要专人驾驶,必须有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24日至6月5日)

1.镇召开动员大会。召开秸秆综禁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状。

2.村召开宣传会议。各村要召开会议传达镇会议精神,层层落实。紧紧围绕动员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全力推进综禁工作有序推进、扎实开展。

3.深入开展宣传发动。营造浓烈的宣传氛围,多措并举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一是镇组织2台宣传车进行不间断巡回宣传。二是在镇村醒目位置悬挂100条以上横幅标语,各村在主要庄头、路口至少悬挂宣传条幅20条以上。三是由镇综禁办统一制作宣传稿,各村利用广播进行不间断宣传。四是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的作用,通过印发《致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给每位中小学生,组织“小手拉大手”活动,动员中小学生向家长大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以及秸秆综禁工作的重大意义,说服家长和邻居绝不焚烧秸秆。

第三阶段:全面综禁阶段(6月6日至6月30日)

1.加强收割管理

(1)收割机械的作业标准:所有还田地块收割茬口必须控制在10cm以内。除了离田地块秸秆不粉碎,其他地块秸秆粉碎长度在5cm以内,做到粉碎抛撒。

(2)严格实行机械准入制度。镇统一制作准入彩旗,由各村定村干部、支部书记把关发放,各村必须把准入彩旗发给签约机手。因特殊情况对合同外临时增加的符合作业标准的机械,由定村干部、支部书记把关,收取相应机械保证金后,发放准入彩旗,允许进田作业。沂河淌设立10个卡口,严格控制机械进入。对无准入彩旗进田作业的机械,村具体田块包保责任人第一时间制止并上报支部书记,由片上应急分队进行管控,村应急分队协助,强制清理出田块。对发放准入彩旗的机械也要加强作业标准的监管,一旦不按标准作业,没收保证金,收回准入彩旗,强制清离田块。进田作业的机械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机械,严禁进田作业。对清理出田块的机械,各村及时上报镇综禁办,由镇综禁办微信群发至各片、各村、各应急分队,不再允许该机械进入镇域的任何地块。

2.加强离(还)田管理。各村提前做好离(还)田机械调度工作,做到收一块还田一块,离田一片还田一片,茬口不过夜。

(1)还田作业标准:耕深要达到15cm以上。

(2)保证还田进度:各村按下达的还田机械任务进行调度要确保到位,做到能还速还,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3)离田地块:各村按要求做好收割,秸秆不粉碎,打捆企业在收割后24小时内把草捆清运到堆草场。

3.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对进田作业的收割、还田、离田机械,必须配备有能正常使用的灭火器材。所有机械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存在隐患的一律不准进田作业。各片应急队还要配备必要的灭火工具,严防机械火灾。收割作业时包保人员要跟机到位。

4.强化应急处置。镇综禁办设立举报电话(电话:88751026),实行24小时值班,镇应急队要强化巡查,协助各村加强机械管控,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5.严格处罚措施。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露天焚烧秸秆的由相关机关依法对焚烧责任人处以每起2000元罚款;将秸秆弃置于河道、沟渠等水体内,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街区、公路及公路用地等范围内打谷晒场、堆放秸秆及焚烧废弃物,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影响道路交通畅通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

6.加强督查工作。由督查组牵头,统筹安排督查工作,分组负责全镇秸秆综禁工作的督查。镇督查组分片进行全时段、全方位督查。发现情况第一时间通报片长责令整改到位。及时向综禁办反馈各村收割与还田情况,并于当日晚22:00点报镇主要领导。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第四阶段:考核总结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

镇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对夏季秸秆综禁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和总结表彰。考核验收评比分一、二、三等奖(不设名额),分别给予10000元、8000元、6000元奖励,最终按考核办法执行。对实现全面综禁的村,全额返还相关人员所缴纳的保证金,并给予1:1奖励。若发生露天焚烧秸秆且过火面积较大或造成一定影响的,责令村支部书记引咎辞职或给予免职处理,并扣除片长、支部书记及相关人员保证金,同时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

五、经费保障

拨付各片工作经费按每村6000元计算;村禁烧工作经费,按沂河淌外小麦面积拨付,3000亩以上的8000元,3000亩以下的6000元。超出经费以外资金镇不再补贴,同时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坚决不允许套用资金,如有发生一律按违纪严肃处理。禁烧工作结束后上述资金按审批程序入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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