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灌云县财政局 时间:2022-01-19[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为确保财政管理依据合法、统一,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第54号令)有关要求,经对本局制发的财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认废止的财政规范性文件4件, 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截至2021年8月31日,我局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8件。现将清理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附件1.灌云县财政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附件:附件2.灌云县财政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附件:附件3.灌云县财政局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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